水滸傳裏被魯智深仗義相救的金翠蓮,真的只是一個賣唱的歌女嗎?
金翠蓮當然是歌女。她認識魯達的時候(這時候還不能稱為魯智深),她正在酒樓賣唱,因為連日收入太少而哭泣。她不是歌女,是什麼?
當然,金翠蓮從事歌女這個娛樂職業,是最近的事。在此之前,她作過鄭屠的小妾。在此之後,她作了趙員外的外室。做外室,並不像今天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的“二奶”那樣可恥,是可以見容於社會,可以以此終老的。但在做鄭屠的小妾之前,金翠蓮的出身來歷,是有點問題的。
初見魯達的時候,金翠蓮自述:“奴家是東京人氏,因同父母來渭州投奔親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這是第一個問題。一般而言,應該是偏遠地區,到繁華城市去投親,金家一家三口,卻是相反。
“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然後被鄭屠霸佔。既然投親不着,為什麼不回東京去?這是第二個問題。
最奇怪的是重逢。金翠蓮受魯達資助,離開本地,有了路費不回家,卻跑到大同五台山附近,遠離老家東京。
注意,魯達本來是“小種經略相公”种師道手下,隸屬於西路軍,這在歷史上是真實的。西路軍的主要職責是防備西夏,轄區在西北地區,現在的陝西、甘肅一帶。金翠蓮從東京(現在河南開封)出發,先到偏僻的西北地區,又到偏僻的山西北部。而她的全部本領,就是唱小曲兒,是需要在大城市、人口密集地區才有市場的。她為什麼要走這樣一條偏僻之路?
説到這裏,答案已經很明顯了。金翠蓮一家,顯然在東京不能安身,有“不可了結之事”(《紅樓夢》中,説孫紹祖的話),得罪了權貴之人,甚至乾脆就是犯了罪,才被迫逃亡、四處流浪、有家難回的。
至於金翠蓮犯了什麼事,是無辜被害、受人逼迫,還是作奸犯科、罪有應得,這是另一個問題,不屬於《水滸傳》的範疇了。
在《水滸傳》的情節範疇中,在金翠蓮與鄭屠的關係中,她是“虛錢實契”的被害者。所以,魯達救助她,就是扶危濟困、劫富濟貧,就代表了正義。而打死鄭屠的逃亡過程中,反過來得到金翠蓮丈夫的幫助,則是善有善報、天道循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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