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公佈

6月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下稱《招生規定》)正式公佈。

《招生規定》從報名、考生電子檔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試與閲卷、招生章程、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批次設置與志願填報、錄取、信息公開公示、招生管理職責、招生經費、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及附則等14個方面作出84條明確規定。主要內容如下:一是高考於7月7日至9日進行,自治區2020年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語測試。

二是高考成績、分數線公佈和志願填報。考生成績及位次、志願填報時間和辦法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工作實際通過官方網站(http://www.xjzk.gov.cn)向社會公佈。屆時考生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普通高考網上志願填報系統”完成志願填報。

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考錄取在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和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錄取結束後,各安排1次徵集志願;在高職(專科)批次錄取結束後,安排2次徵集志願。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組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在網上填報徵集志願,投檔時以當次徵集志願信息為依據進行投檔。在本科一批次錄取結束後每次徵集志願時,考生可同步修改填報後續批次志願。

三是錄取批次和投檔方式設置。2020年我區普通高校錄取分8個批次,依次是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本科一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本科提前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一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貧困專項、南疆單列、對口援疆計劃本科二批次和高職(專科)提前批次批次採用“梯度志願”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志願優先,遵循分數”。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職(專科)批次採用“平行志願”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首先將同一科類考生按高考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排序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願”院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報考普通類或單列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排序。報考雙語類或民語言類招生計劃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排序;理工類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排序。“平行志願”實行一次性投檔,不補充投檔。

瞭解《招生規定》詳細內容,可登錄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www.xjzk.gov.cn)查詢。

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公佈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07 字。

轉載請註明: 新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公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