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承認,任何看起來已經非常完善的制度設計,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其實都有漏洞可尋,只不過不是非常熟悉業務的人無從知曉而已,這就會給個別心懷不軌的人可乘之機。
其實,高考一直以來被我們視為最公平公正的考試,其本身的嚴肅性無需懷疑,其制度設計的嚴密性也無需懷疑,其公平公正的初衷也始終未改。但就在這麼嚴密的制度設計下,仍然有人能夠找到漏洞,説明制度設計只能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不斷優化,如果想着一勞永逸,只會讓有心人找到謀求私利的機會。
山東冠縣考生16年前被人冒名頂替上了大學,這種事,如果不是她的大學夢未盡想報考成人教育學校的話,一個農民這輩子恐怕都不太可能有知道真相的一天,好在16年過去了,她的大學夢還在,這才有了後面的一系列事情。
整個事件處理的人肯定不會少,但這是他們必須要付出的代價,沒有人會同情,也沒有人願意原諒他們,因為他們破壞了規則,破壞了公平,讓原本人們眼中最公平公正的考試,變得撲朔迷離。
事件發生後,產生的社會影響非常大:一方面大家都非常同情被人冒名頂替考了546分的農村考生,對於多數農村考生來説,把改變命運的機會放在高考上,幾乎無一例外,事實上,按照正常途徑她毫無懸念是可以改變自己命運的,但就因為有人利用制度漏洞作奸犯科,從此,她的命運就這樣被打回原形。
另一方面,大家是擔心高考的公平公正被破壞,大家都有孩子要高考,現在不參加高考以後也會參加,如果嚴肅的高考都被個別人利用手中的權利輕易破壞的話,高考的可信度還有這麼高嗎?
實際上,高考招生制度的設計是相當嚴密的,這位考生當年之所以被人冒名頂替,主要可能是當年的招生報考的相關材料大多都是手工填寫,網絡系統沒有如今這麼發達,再加上負責招生工作的人員缺乏職業敏感性和對高考嚴肅性的敬畏感,才會串通一氣出現冒名頂替的情況,像如今高考招生報名網絡系統已經非常發達和完善的情況下,是不會出現這種冒名頂替事件的。
所以,我們要求嚴懲相關責任人的同時,也要對冒名頂替者予以嚴懲,只有讓參與破壞高考公平公正的相關人員全部得到應有的懲罰,才會打擊一點,警示一片,也才會讓想從中作怪者斷了這個念想。同時,我們也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高考招生制度,確保高考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