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山東濟南今年將對《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進行修改。其中,關於“申請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條件”,意見稿的規定之一是“取得高中及以上學歷”,由此引發網友熱議。
客觀來説,在全民學歷層次整體抬升的今天,個別職業羣體的學歷層次的確在提高。有數據顯示,我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明顯超過了勞動年齡人口下降的幅度。在2006年1月12日通過的《濟南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上,對申請從事出租汽車駕駛的駕駛員學歷條件的規定,還僅是“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14年後擬變成“取得高中及以上學歷”,似乎體現了學歷層次的“與時俱進”。
但問題在於,這裏的“與時俱進”,並不能覆蓋現有的出租車從業人員。按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年齡不得超過60週歲,如此算來,只有60後到00後這個年齡段的人,才有資格申請出租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不少60後因時代的侷限,在學歷層次上不盡如人意,很多人也就是勉強到達初中文化程度。如果將法定的學歷條件,抬升到高中以上學歷,便意味着這個邊緣化的羣體被甩出了賴以謀生的行當。
有人説,社會在進步,行業也應升級換代,出租車代表一個城市的形象,高學歷的出租車司機,能為城市的形象加分。但是,一個城市既要有“陽春白雪”,也離不開“下里巴人”,有形形色色的人羣,參差不齊的狀態,才是社會的常態,才有人間生活的煙火氣。一個現代化的城市,如果連低學歷司機都容忍不了,又怎麼展現博大寬容、兼容幷蓄的城市胸懷,展示高大上的良好形象呢?
環顧全球,沒有幾個現代化的文明都市,為出租車司機設置高學歷的就業門檻。這些城市,之所以沒有在高學歷上做文章,其實是擔心撞在了學歷歧視、就業歧視這根“高壓線”上。我國批准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定了平等就業權,我國憲法也暗含平等就業之義,在《就業促進法》中,更鮮明提出“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從立法的意圖看,學歷本不應成為勞動者一般性就業的“攔路石”。
就出租車司機這個職業而言,需要的是司機的駕駛技術、道德水平、法律素養,並不是一紙所謂的高學歷證書,而高學歷也與好司機之間劃不了等號。一味強調高中以上學歷,其實是人為造成就業機會的不均等,屬於不折不扣的就業歧視。
姑且不論法理,開出租車非得高中以上學歷,也不合人之常情。按照就業促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創造公平就業的環境,消除就業歧視,制定政策並採取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扶持和援助”。
眼下,一場前所未有的疫情風暴,正席捲全球。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下,各行各業都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如何保就業、保增長,更是各級政府考慮的重要事項。在這個特殊的時期,任何一個就業崗位的存續,都能穩住一個家庭的温飽生計。人為拔高學歷條件,難免造成很多人就業困難,繼而給個體家庭、社會大眾造成難以消除的負面影響。
立法是一門藝術。對於地方立法,既要頂天,符合上位法的規定;也要立地,接通地氣,符合民生民情。在出租車管理條例的修改問題上,於情於法都沒有必要把矛頭對準“學歷問題”。這樣既頂了個就業歧視的帽子,又落了個不近人情的罵名,何必如此呢?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