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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作為文學家,他的身上有很多東西都值得別人學習,特別是他在寫《狂人日記》的時候,留下很多膾炙人口的句子,至今依舊被我們沿用。然而魯迅即使是一個大文豪,也在自己的生活與家庭當中,遇到了諸多問題,特別是他自己曾經花大價錢買的大院,後來就算跟自己的兄弟鬧矛盾絕交了以後,也落得了一個被弟弟理直氣壯的趕走的下場,那麼為什麼他弟弟能夠理直氣壯的讓他搬走呢?
要説到這裏面的原因,還得從魯迅買這個大院開始説起,當時他為了買這個院子,可是花了大的價錢。在北京地段買的這樣一個四合院,可謂是魯迅真正落腳的地點。由於這片地界在早期的時候屬於滿清的貴族用地,只不過是一個離得遠的王爺的院落,所以拿下這個院子也並沒有費太大的力氣。
當時的他是直接付出了4000塊的現大洋,這些錢其中有3000塊是他自己湊的,而其中剩下的1000是來自於浙江紹興的老房子。在這個房子出賣了以後所得的一千塊錢,正好能夠將這個院子買下了。這個院子也就成為了他們新的落腳點。但仔細算起來,這個房子應該不單單屬於魯迅一個人。
在我們的傳統教育之下都知道的是,長子在家裏必須要肩負起撫養一家人的這種義務,而魯迅在當時也是一個風雲人物,自己有點能力賺錢以後,自然也想着將自己的親人接過來和自己一同居住。然而沒想到的是自己搬過來居住以後,卻遇到了一個刁蠻的日本弟媳。由於當時這個房子其中有一份是來自於老房子折算以後的錢,所以這個房子也由自己的二弟一起居住着,但作為二弟媳的一個日本人,卻並不懂得得理饒人,反而是對魯迅步步緊逼。
人們經常説的見錢眼開,在他們身上可謂展現得淋漓盡致,而當時的他為了能夠得到這套房子,更是造的各種各樣的謠。説魯迅做了一件醜事,那就是偷看自己洗澡,甚至還説得有板有眼,為了讓事情變得更加真實,甚至不惜拉上自己的丈夫,也就是魯迅的弟弟一起來造這個謠。
後來魯迅作為一個文人受不了這種窩囊氣,一氣之下選擇離開這裏。很多人好奇的是他的三弟到底在哪呢?這個時候他的三弟其實是早就已經搬出去闖蕩江湖去了,所以魯迅離開以後這個房子自然而然的歸到了周作人的手下,而他之所以能夠成為漢奸,也與自己的媳婦兒有着一定的關係。
周作人成為漢奸這件事情,在歷史上可謂是非常有典故的,而他其中能夠成為漢奸,就是因為受自己媳婦兒的蠱惑,一方面又不願意挪窩,後來就選擇了在此處留下來,所以在自己這樣的身份便利之下做了漢奸走狗的他,也把日子過得風生水起。
但魯迅當時買了這個房子卻受了這樣的窩囊氣,自然而然的也沒有想着將這個房子收回。於是在自己兄弟與弟媳之間的聯合之下,他也就毅然決然地離開了這個地方。按道理説魯迅這樣的選擇,一來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名聲,二來也是不屑於與這樣的人爭鬥,所以魯迅最後才會把自己買來的院子拱手送給了周作人。
其實無論是古代的人還是現代的人,亦或是那個時代的魯迅,他所遇到的問題都是一些家長裏短。作為一個文人來説他是成功的,可是作為一個生活當中的人來説,他有許多方面並不具備十分強大的技巧,所以才被自己的弟弟與弟媳算計。不過這些事情説來,都只是他們的家務事,而魯迅作為一個十分注重自己清譽的人,又怎麼會接受這樣的欲加之罪呢?所以這一切都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現象。魯迅的離開是必然而然的,無論是不是因為這件事,他最終都會離開這個家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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