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從康熙顧命到雍正股肱最後淪為階下囚,隆科多何以走上了不歸路?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經典

《雍正王朝》中,胤禩、胤禟等逼宮是最精彩的橋段之一,而這其中隆科多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他利用領侍衞內大臣和九門提督的身份調換宮中禁衞,幾乎致雍正帝身陷囹圄。當然這個情節完全是虛構的,如果真有此事,那麼不管是胤禩還是隆科多,都將落得叛逆之罪,凌遲處死。


隆科多這個人歷史上比較複雜,他從頭至尾都算不上是雍正的真正心腹,也不像影視作品中描述的那樣不堪。更不能將他與年羹堯相提並論,他的死完全出自雍正的猜忌,換句話説,就是隆科多雖有諸多不法情情事,卻罪不至死。

隆科多出身名門,又是皇親,是康熙帝的遺命大臣,成為康雍兩朝交替之時的重要人物。他的特殊地位,決定了皇四子胤禛在即位之初必須倚重於他。為此,康熙死後的第二天,雍正帝便任命他為總理事務大臣。而隆科多也清楚新皇已經將自己視為舉足輕重之人,如果盡心竭力,就有可能得到進一步的升遷。

其時,隆科多身為步軍統領(九門提督),手握重兵,他運用手裏的權力保證了國葬期間京城的穩定,使當時任何一個對新君不滿的人,都無法輕易採取行動。這就大大促進了皇權的穩固。隆科多作為皇親、顧命大臣,又協助雍正帝安排處理了康熙帝的喪事,在新君即位之初的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隆科多在康熙時期,並非皇四子黨。雍正即位後,對隆科多一時還看不透,隆科多上述行為,大大贏得了雍正的賞識,以至於發出:

“此人真聖祖皇考之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羣拔類之稀有大臣也。”


為了緊緊拉攏住這個地位與作用都及其微妙的人,雍正帝在任命隆科多為總理事務大臣後,仍不斷為其加官進爵,以示優寵。即位不久,雍正便下令稱隆科多為舅舅。接着,又命他出任吏部尚書。雍正元年三月,授隆科多為保和殿大學士,加太保銜;雍正二年,命隆科多兼理理藩院尚書,並充任纂修《聖祖實錄》、《大清會典》的總裁。

不久,隆科多與年羹堯又同時得到雍正頒賞的雙眼花翎、四團龍補服、黃帶、紫繮等超乎尋常的賜品。隆科多就這樣由一個普通的步軍統領,逐步成為朝中的顯赫大員。

隆科多的失寵,是緊接着年羹堯獲罪而來的。雍正二年十一月,雍正對年羹堯的態度急轉直下,第二年正月,就下令解除了隆科多步軍統領的職務。這是隆科多失寵的開始,到最後他被制裁,前後將近三年。在這段時間內,雍正對隆科多也像對年羹堯一樣,一點點剝奪其權力,一步步將其置於死地。

隆科多與年羹堯的地位、作用雖近相似,但兩人卻有很大的區別。年羹堯握有軍政大權,驕橫跋扈,遠在西陲邊疆,一旦萌發異心,雍正難以控制。隆科多地位雖高,卻是在皇帝身邊,倘有風吹草動,難逃雍正的法眼。這就是使得隆科多處世不得不隱蔽、收斂、圓滑。


隆科多最後被定大罪四十一款,從中可以看出,他所犯的罪名,與年羹堯雖也接近,如同樣有什麼“大不敬”、“欺罔”、“不法”、“貪婪”等等,內容卻很不一樣。

在隆科多的罪狀中,找不出年羹堯那樣無法無天之事。所謂的“大不敬”、“欺罔”等罪,也不過是

“私抄玉牒,收藏在家;聖祖仁皇帝欽頒御書,貽在廂房,視為玩具;妄擬諸葛亮,奏稱白帝城授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

等等。

雖然隆科多也有趾高氣揚之時,但充其量就是見了禮親王沒有像過去那樣行單腿下跪禮。這完全是因其身為議政大臣之故,説不上是傲慢無禮。至於四十一款中佔分量最重、多達十六款的貪婪大罪,總計也僅存白銀五十萬兩,,黃金一千餘兩。這與年羹堯相比,不過九牛一毛。如果年羹堯所犯罪行應為死罪,隆科多的罪行顯然不至於死,雍正帝處死隆科多(圈禁至死)就必有原因。

按照普遍的説法,雍正處死隆科多主要是為了滅口,以掩飾他得位不正的真相。但到目前為止,我們依然沒有雍正篡位的證據,相反很多史料都證明,康熙傳位給雍正,還是出於本意。因此可以斷言,隆科多並未參與什麼陰謀,他只不過是堅定地站在了雍正一邊,運用手中權力,保證了皇權的過渡。隆科多的死,完全是雍正帝的猜忌。


隆科多作為總理事務王大臣,在雍正即位之初,幾乎天天要與皇帝見面。雍正本人十分睿智,他所設立的密摺奏事辦法遍及各地,京中大臣的一舉一動,是不可能瞞過他的耳目的。隆科多若有異心,早會被雍正掌握,不必拖至三年以後。

雍正對年羹堯的態度發生轉變後,隨即解除了隆科多的兵權,而當時並未發現隆科多有任何反常跡象。分析雍正採取這一措施的本意,乃是他把對年羹堯的不信任也轉移到了隆科多身上。

從雍正三年五月雍正就年、隆問題所做的自我譴責可以看出,他一直把年、隆視為心腹,委以重任的。按照雍正的猜測,年羹堯可以依仗皇帝賦予的權力擅作威福,隆科多自然也難免奉公守法。年羹堯的先例和雍正的這種猜疑心理,使隆科多不可避免地交上厄運。

雍正三年初,雍正開始削減隆科多手中權力的時候,並沒有打算置他於死地,以後隨着事態的發展,他才下這個決心。這年七月,當吏部奉旨討論各地官員對年羹堯的檢舉時,隆科多竟然不識時務地提出,還應繼續保留年羹堯的三等公爵位。如此明目張膽地庇護年羹堯,受到了都察院的參劾,雍正下令削其太保銜。

雍正四年正月,由於隆科多家人敲詐揆敍(明珠次子)、安圖(揆敍家大總管)家中古玩銀兩,隆科多受到了刑部彈劾,又被革去了吏部尚書一職,並被派往黑龍江參加了與俄國的邊界談判。


這年九月,江西發生了一件震動全國的文字獄案,內閣大學士查嗣庭奉命擔任江西鄉試主考官,所處試卷中有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這樣的考題,與前一年發生的汪景祺文字獄相合。汪景祺曾提出,歷代年號中,“正”字有“一止之象”,如正隆、正大、至正、正德、正統等(皆是失敗或亡國之年號),從而被認為是影射雍正,汪被處以死刑。

這次查嗣庭所出考題,又有“正”字和“止”字,雍正神經過敏地把查嗣庭與汪景祺聯繫起來,認為是“譏諷時事”,下令將查嗣庭法辦。

查嗣庭出題考試,原本與隆科多無關,當時他們一個在江南,一個在塞北,互無往來。但是,查嗣庭當時卻是由隆科多的舉薦,才得以入朝為官的。因此,雍正便認為查嗣庭素與隆科多有勾結,加深了對隆科多的猜疑。


雍正四年春天,隆科多又添一新的罪名,宗人府參奏宗室阿布蘭擅將玉牒底交於隆科多保管。這個阿布蘭曾是胤禵的親信,所以被雍正視為異幾。此時隆科多竟與他勾結到一起,私藏玉牒,必然時心懷叵測,居心不正。因此,沒等中俄邊界談判結束,雍正就下令將隆科多調回,並革去了他世襲一等公的爵位。

雍正認為,隆科多在康熙年間就與胤禩集團中的阿靈阿、揆敍有交往,此時又私藏玉牒,保奏大逆之徒查嗣庭,顯然存有叛逆之心。最初的疑慮加上這些事實,促使雍正帝下了最後處死隆科多的決心。

雍正五年十月,雍正帝授意諸王大臣上疏,彈劾隆科多犯大罪四十一款,

“應擬斬立決,妻子入辛者庫,財產入官。”

或許是顧慮到輿論會指責他心狠手毒,所以雍正又聲明:

“隆科多所犯四十一款重罪,實不容誅。但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諸兄弟及隆科多入見,面降諭旨,以大統付朕。是大臣之內承旨者,惟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誅戮,雖於國法允當,而朕心有所不忍。隆科多忍負皇考及朕高厚之恩,肆行不法,朕既誤信任於初,又不曾嚴行禁約於繼,今惟有朕身引過而已。“


最後,雍正帝下令,隆科多免於正法,而在暢春園附近修建一座監獄,將隆科多終身監禁。隆科多入獄後,就像一年前被監禁的胤禩、胤禟一樣,很快就死了。至此,雍正在朝中剪除異己的“大業”宣告結束。但是,根據上述對隆科多的事實分析,他的死其實是雍正多疑心理造成的一樁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