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九部門: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

北京商報訊(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12月16日,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在師資建設方面,《計劃》要求各地嚴格落實中央關於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和統籌管理相關規定,依照條件標準及時補充縣中教師,優化教師配備,着力解決縣中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性缺員問題。

教育行政部門不得擠佔縣中教職工編制或長期借用縣中教師,嚴禁公辦學校教師在民辦學校任教,並於2022年秋季開學前完成整改。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教師流動手續,嚴禁發達地區、城區學校到薄弱地區、縣中搶挖優秀校長和教師。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惡意從縣中學校搶挖人才的,將停止學校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同時,《計劃》提出要實施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中高級教師崗位設置適當向縣中傾斜,合理核定縣中績效工資總量,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優秀人才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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