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這四項,一律不準!
近期,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
具體而言,針對上述“禁止”的方面,教育部要求,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
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鈎;
不準以户檔託管為由勸説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確保就業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建立就業數據倒查機制,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就業數據抽查。建立部、省兩級就業統計舉報機制,統一公佈舉報電話和郵箱,凡實名舉報者,須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並回復當事人。
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抓好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落實落地工作,各省級教育部門要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圍。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單位招聘黑名單制度,將經認定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納入黑名單,定期向畢業生髮布警示提醒信息。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其他內容:
1、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台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願的貧困生儘快就業。
繼續實施全國高校與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幫一”行動,拓展合作內涵,推進“一幫一”行動縱深發展。
2、碩士研究生招錄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招錄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3、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台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願的貧困生儘快就業。
繼續實施全國高校與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幫一”行動,拓展合作內涵,推進“一幫一”行動縱深發展。
4、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和會同相關部門,推動穩就業政策向高校畢業生重點傾斜,落實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今明兩年空缺崗位主要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政策。
5、實施更大力度激勵政策,2021年起“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擴大至8000人。
6、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作為“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標,納入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素。
7、各地各高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服務鄉村建設行動,做好“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組織招錄工作,落實好學費補償代償、升學優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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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長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