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戴口罩,罰款1000!此地立法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經典

在福建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

將成為法定義務

《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

從2月1日起施行

這是全國首個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專項立法

《規定》全文僅四條300多字

對公眾關心的問題都作了明確規定

哪些人需要戴口罩?

《規定》明確,從事加工製作、傳菜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範佩戴清潔的口罩。

哪些人可以監督?

《規定》明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接受社會公眾、行業協會以及媒體輿論監督。

怎麼處罰?

《規定》明確,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户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進行規定,原來都是在行業規範層面,此次是以立法形式明確將“戴口罩”入法。規定全文共四條,300多字,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小切口”“小快靈”上進行的探索,力求少而精,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是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規定的出台,將進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飲服務衞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來源:新華社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