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今天發佈《關於印發2023—2024學年度各級各類學校校歷的通知》。
一、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
義務教育階段第一學期: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開學;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0周零1天;
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寒假,共5周零2天。
非義務教育階段第一學期: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開學;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1周零1天;
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義務教育階段第二學期:
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開學;
2024年7月7日(星期日)結束本學期工作,共19周;
2024年7月8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六)放暑假,共7周零6天。
非義務教育階段第二學期:
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開學;
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結束本學期工作,共20周;
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六)放暑假,共6周零6天。
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市教委將根據有關規定研究調整校歷,報市委市政府、教育部批准後及時發佈。
三、如遇市應急辦發佈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及其他極端天氣紅色預警,各區教委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有關要求,根據區域實際污染情況採取相應應對措施,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做好相關工作。
四、北京市校外教育機構可參考中小學校歷,結合校外教育特點和本校實際制定校歷。
五、各成人高等學校、成人中等職業學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校歷或參照上述日期執行。
六、各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校歷。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武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