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乾教授(中國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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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即位的第一年,元宵節剛過,他就把御書的“為君難”三個大字,掛在了養心殿西暖閣。眾所周知,養心殿西暖閣是雍正為父皇康熙服喪期間召見大臣、處理朝政的地方。
雍正為什麼説他當皇帝,就“尤為難之難者”?有的方面,他做了解釋,有的是他的隱衷,無法説出口。簡單説,雍正所説的“為君難”,就是雍正執掌大清國所面臨的三大壓力。
01 來自繼統的強烈質疑
雍正即位當了皇帝,但他拿不出康熙生前傳位給他的令人信服的諭旨、詔書,加上康熙晚期近二十年的儲位之爭捲進去的皇子、大臣實在太多,因此他即位後承受着與一般君主不一樣的繼統壓力,質疑他、抵制他得位不正的王公大臣絕非個別,而是一個非常有力量的團體。這種抵制在雍正即位之初的二三年間表現得最強烈。
不但廉親王允禩,貝子允禟、允?質疑他,就連他的同胞弟弟允,回京奔喪時,也明確提出要看康熙的傳位詔書,表明對雍正即位的質疑。
▲《
步步驚心》劇照
這些質疑的影響通過兩個方面表現出來。
雍正一是擔心自己的皇位不穩,被奪了去,二是擔心反對他的人謀害他。
雍正幾次上演“讓位”鬧劇。雍正三年三月,當在西北負責看守允禟的都統褚宗向雍正密報允禟在西北收買人心,大得軍民擁戴時,雍正硃批説:“他們如果真能收服天下,朕實既高興又慚愧,就把皇位讓給他們啊。”這樣的硃批顯得雍正不那麼自信。
半年後,雍正在西安將軍、宗室貝勒延信奏摺上硃批:
朕躬頗安,竟發福了。朕在此三年未曾指望能如此輕易挺過去。
雍正沒有想到這三年能夠輕易挺過去。這話説得很直白,也説明他面臨穩固皇權的極大壓力。
雍正甚至擔心自己被允禩等反對他的人謀害。一次,他對大臣們説:“朕受皇考付託,則朕之一身,上關宗廟社稷,不得不嚴加防範。允禩在皇考時毫不遜順,恣意妄行,至今仍然不止。
皇考與允禩是父子君臣的關係,朕與允禩等人是兄弟關係,允禩可以置君父大義於不顧,又豈能在意我這個皇帝哥哥?朕豈能不顧念祖宗的社稷江山?”
為防範別人加害,他幾乎不敢離開京城,而年羹堯、隆科多也
屢次提醒他“諸王有變”,説白了,就是這些兄弟對他當皇帝不服,預謀推翻他,為此他即位不久,就迫不及待地秘密立太子,就是為了讓反對他的兄弟們斷了覬覦皇位的念想,
正告幾位兄弟:即便我雍正有什麼不測,大清的江山仍由我的太子接班。
同時,他把這幾個兄弟進行空間上的區隔,讓他們無法在一起謀事。
雍正的繼統壓力大約持續了四五年之久,直到處死允禩、允禟後,才大體告一段落。但民間仍然議論紛紛。曾靜謀反案出來後,
在偏遠的福建的一個縣裏,還發生一件“三王讓位”的案子。
雍正八年七月,福建學政戴瀚在漳州府進行歲考完畢,路過上杭縣時,有個自稱童生、年近三十,曾在該縣衙門當帖寫書辦的叫範世傑的人,攔路向戴瀚投遞呈詞,戴瀚以不是放告期為由拒絕接收。過了幾天,到了放告期,範世傑向戴瀚投狀子。戴瀚以為是士子之間有什麼爭執的事,但一看呈詞,發現竟然是説曾靜之案,更讓戴瀚感到震驚的是,狀子裏還有這樣一段話:
皇上三兄有撫馭之才,欽遵父命,讓弟居之,而聖君不敢自居於是,三揖三讓,而後升堂踐天子位。
意思是説,康熙本來是讓誠親王允祉即位,但允祉把皇位讓給雍正。由於此事發生在偏遠的福建,又是講皇位傳承的大事,戴瀚不敢私下處理,只好向雍正密奏。雍正接報後令戴瀚同福建總督、巡撫一同秘密審理。戴瀚問上書人,康熙去世、雍正即位“授受之際,正大光明,你的話從哪裏來”?他回答:“聽見城裏人人都是這麼説的。”戴瀚問:雍正六年十一月頒發上諭,“宣示皇上繼統登極之事,甚為著明,你可曾見過嗎”?範世傑説他見過。
此時,曾靜的案子牽涉呂留良的部分還沒有處理完,雍正也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硃批做低調處理:所奏甚屬可嘉。地方大員果一一將此等事概不隱匿消滅,此等棍徒匪類,何患不淨盡也。但覽其呈詞,乃一不安分、希僥倖之小人,亦無甚悖逆不法之意,究問得情則已,非鋪張徹底之事,將此諭亦令督撫知之。
戴瀚將雍正關於秘密審訊的諭旨傳給福建總督、巡撫後,三人又在總督衙署對範世傑進行秘密審訊。審完後,三人聯銜密奏,説該案應判範世傑流三千里。徒流人犯歷來由一個省的最高司法官按察使向刑部題奏,但如此一來,這個案子豈非盡人皆知?不符合秘密審理的要求。應如何判處,戴瀚請雍正指示。雍正硃批:押交原籍,命範世傑朔望宣講《大義覺迷錄》。
“三王讓位”這個案子説明什麼?説明儘管事實上雍正的江山已經穩固,但關於他得位不正的傳聞並沒有停歇下來。
而且,雖然雍正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發佈的歷史最長諭旨為他即位定了“標準”答案,但民間仍不相信出自雍正諭旨的這個傳位“答案”。
02 康熙,難以跨越的高山
雍正的“為君難”,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他的父皇康熙是一座難以跨越的高山。康熙八歲即位,十四歲親政,在位62 年,實際執掌大清國55 年。更重要的是,康熙在數十年的皇帝生涯中,在臣民中樹立了絕對高的威望,這種威望不但來自康熙的雄才大略,更來自康熙所説的,數十年“心為天下耗其血,神為天下散其形”。
▲康熙
用雍正的話講:父皇是神一級的皇帝,自己事事不如皇考。
這絕非雍正謙虛,也不是對父皇康熙的溢美之詞,堪稱一種實際的表達。因此,雍正即位之初乃至很長一段時間,他能夠打得最響的牌就是父皇。雍正在即位詔書中有這樣一段話:
孔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我皇考臨御以來,良法美政,萬世昭垂,朕當永遵成憲,不敢稍有更張,何止三年無改。
——《世宗憲皇帝實錄》
雍正即位詔還説:朕的兄弟子侄甚多,朕一定讓你們共享昇平好福。即位詔書代表新皇帝的施政綱領,在滿朝懷疑聲中,雍正的這個承諾,也是一份安民告示,甚至是他即位後得到臣民支持的先決條件。因而,雍正即位之初,他面臨極大的壓力——
王公大臣自然會把新皇帝的每一個動作與康熙相比較。
果然,康熙去世尚不到百日,雍正還在服喪,朝野就對他議論紛紛,説他任用私人,對兄弟很殘刻。雍正不得已為自己辯護説:“外間匪類,捏造流言,妄生議論。發遣一人,就説朕報復舊怨;擢用一人,又説朕恩出於私。今諸王大臣具在,朕所用之人,何私之有?天子簡用所知之人,乃分內之事,非臣下所可妄議也。還有的説朕對待兄弟很殘刻,殊不知朕諸弟兄家,有奸惡太監數人,用種種辦法引誘他們的主子,如果公開審理,勢必會牽連到朕的兄弟們,朕顧念兄弟之情,加意保全,將這些奸惡小人發遣遠方,而有人就説朕陵逼弟輩。”雍正重申:
《魯論》有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朕受皇考鞠育教誨深恩四十五年,今承大統,惟思永永無改,何止三年…… 朕仰體皇考聖心仁愛慾保全爾等之意,實出於至誠。
宋代政治家歐陽修專門作《為君難論》,特別提出:“語曰為君難者,孰難哉?蓋莫難於用人。”終雍正一朝,質疑他用人的聲音,從未斷絕過,不是説他喜用新人,就是説他用人太快,退人也太快,官場像走馬燈一樣,更重要的是把一批奔競之人抬到了前面。雍正一一辯駁,他説:“朕所用之人,都是聖祖皇帝的舊臣,朕不過由侍郎用到尚書,由尚書用到大學士。説朕喜用新人,可乎?還有的無知之徒説朕進人太驟,退人太速者。朕在藩邸時從未與外廷諸臣往還,即便有認識的也非常少。
等後來即位後,有內外員缺,難道能不用人,空着崗位嗎?因為平時朕沒有認識的人,不得不在更廣泛的範圍內選用,等用了之後觀察其人,實不可用,又不得不換人。故大自督撫提鎮,乃至於道府參遊州縣,每一缺出,朕將吏兵二部月折,翻閲再四,每至終夜不寢,必得其人,方釋然於中。此為君之難,實不可以言語形容者也。”
雍正二年,雍正用黃叔琳為浙江巡撫,但黃叔琳到任不足四個月,雍正就把他罷免,一時引起非常大的波瀾。雍正又為自己辯護。
黃叔琳是清代很有名的學問家,是康熙三十年一甲第三名進士,俗稱探花,當時年僅二十歲。任山東學政時,他獎掖人才,與著名小説家蒲松齡過從頗密。雍正初年他任江南鄉試主考官,博通經籍 的考生多被取為舉人,“儒林文苑名臣,多出其中”。後黃叔琳調任吏部侍郎,受命同兩淮 鹽政赴湖廣酌定鹽價,革除陋規,當地商人百姓為他樹碑立傳。也許是看中黃叔琳是個人才,雍正二年二月,雍正將他外放為浙江巡撫。
黃叔琳到任後,正趕上浙江鬧水災,因此他奏請免除嚴州府所屬建德縣等錢糧,隨即又奏請旌表貞節,雍正對此很不滿意,説黃任巡撫以來凡事不公正辦理,所奏事情不誠實,朕很懷疑他。但這樣的事,仍然不足以讓黃叔琳丟官。巧的是,此時有人上密奏參劾黃叔琳。按照正常處理程序,遇到參劾的摺子,雍正應該讓被參劾者黃叔琳“明白回奏”,即給人講清楚的機會,然後再視問題的嚴重程度決定下一步處理辦法。雍正沒有這樣做。他把參劾人的姓名裁掉,把參劾折交給大臣討論。
大臣一看,參劾的內容主要是兩件事。第一件是黃叔琳庇護海寧鄉紳陳世侃。海寧陳家是清代有名的大姓巨室,陳世侃兄弟四人,三個兄長都是進士,而陳世綰更是民間傳説的“陳閣老”本人。著名武俠小説大家金庸先生也是海寧人,他的小説《書劍恩仇錄》就圍繞乾隆身世展開,並杜撰了陳世綰的三公子,即乾隆的親弟弟陳家洛這個人物,説他繼任紅花會總舵主後,想與乾隆帝共同成就恢復漢家天下的宏業,而熱戀陳家洛的香香公主為此犧牲了自己的愛情,身侍乾隆,欲助陳家洛一臂之力,但不幸失敗自刎,葬於“香冢”。當然這是小説家的杜撰。
▲海寧陳家
參劾書講,陳世侃的家人與人發生糾紛,陳世綰寫信給黃叔琳,請他照顧。而身為浙江巡撫的黃叔琳,竟然在審案時,把民人賀懋芳亂棍打死,而讓陳世侃坐在後堂觀審。此事激起民憤,百姓三次罷市。第二件事,黃叔琳在審理湖廣鹽務時,收受商人吳雨山的賄賂。由於雍正把參劾人的姓名隱去,大臣們對消息來源無法確定,也就無從判斷真偽,故都不表態。
雍正見狀,説:“黃叔琳前差江南主試及任吏部侍郎時,聲名頗好,故用為浙江巡撫。任命下來後朕屢次召見他,觀其神氣頓異,言語浮泛,跪聆訓旨,總不安詳敬聽。及到任後舉薦不公,敷陳不當,密摺奏請之事,多屬支離,朕頻降嚴旨,他竟然置若罔聞。今覽此奏,大概真確。事情雖然屑小,但他初蒙委任,便如此放肆,將來何事不可為?”命將黃叔琳解任,由布政使佟吉圖署理巡撫印務,庇護陳家事情,交杭州將軍安泰、署理巡撫佟吉圖審理。雍正還責備 御史為什麼不參奏!
真正觸怒雍正的是,黃叔琳上密奏之前,先請託在廷諸臣向雍正奏聞,試探雍正的意向,當得到肯定後黃叔琳隨後上折。雍正認為,黃叔琳的做法是對他不信任,也是搖惑他的主見。雍正解釋説:“黃叔琳自到任以來,朕沒有説他一個是字。豈能因朕誤用,就讓他貽害地方?”
隨即將其革職。
此時距黃叔琳到任僅四個月。巡撫乃一省最高行政長官,浙江又是非常重要的省份,雍正在一年之內,換了三個巡撫,而黃叔琳到任僅有一百天,就被革職。這引起很多議論。
雍正一再辯解:因為黃叔琳聲名好,所以朕用他,但他到任後如此行事,又焉得不行罷斥?乃謂朕輕用輕舍,可乎?案件經安泰等審理,並沒有查出黃叔琳庇護陳家的事實。雍正帝為此斥責安泰矇混結案,將黃叔琳革職嚴審,不久又將其抄家,罰赴浙東監修海塘工程。雍正十年,黃叔琳返回京城。乾隆即位後起用黃叔琳,並將黃家抄沒房產賜還。當時黃叔琳的祖母年已九十二歲,率孫、曾輩謝恩。
康熙時期,封疆大吏在一個地方任職,少則四五年,多則十幾年,是為了避免“官如傳舍”的弊端。雍正即位之初的二三年,封疆大吏換得非常快,這有客觀原因,也有雍正主觀上“新人新氣象”的考慮。但人換得快、換得勤,就會有一些議論。雍正做了很多解釋工作,希望取得臣僚的理解與支持。
康熙在臣民中樹立了崇高的形象,他的很多做法帶有祖宗家法的性質。
因而,雍正想實施任何新的舉措,都要冒破壞祖制的風險。這也是雍正要面對的挑戰。
雍正五年正月,河道總督齊蘇勒等疏報,去年十二月黃河澄清六百餘里,這是幾百年罕見的嘉瑞。王大臣(總理事務王大臣)據此恭請雍正升殿受賀。雍正謙虛一番。不久又有河南巡撫田文鏡、漕運總督張大有等陸續奏報,黃河之水澄清,遠跨陝西、河南、江南、山東四省之境,經歷二十日之久,誠亙古以來未有之瑞。
大臣一再奏請雍正應該接受天下臣民的祝賀。雍正説,天下事務巨繁,不是皇帝一個人所能處理,這是君臣努力,皇考保佑的結果,應該向皇考康熙帝祭告。於是雍正派人前去景陵告祭。內外大小官員全部加一級。
這時,太常寺卿鄒汝魯進獻《河清頌》,文中引用《尚書》“胤徵”中的典故,其中“舊染維新,風移俗易”一句雍正大為不滿,説自己即位以來,“用人行政,事事效法皇考,凡朕所行政務,皆皇考已行之舊章,所頒諭旨,皆皇考已頒之寶訓。初未嘗少有所增損更張也……今鄒汝魯所云‘舊染維新,風移俗易’,不知出自何心?亦不知有何所指?且所移者何風,所易者何俗?舊染者何事,維新者何政”?
且《尚書》上的這句話,此處豈可引用?雍正隨即翻出鄒汝魯從前在奉天府尹任內的舊賬,説他並不實心供職,諸事怠忽,聲名亦很平常,轉用為太常寺卿,又因他的弟弟縱容家人生事,被參革職,於是心懷怨望,形於顏色。今有河清祥瑞,“朕並未令臣工進獻詩文”。
雍正認為,鄒汝魯在所進冊頁內出此悖謬之語,顯系譏訕,甚屬可惡,命交與九卿嚴審定罪。鄒汝魯隨即被革職,發往湖廣荊州府沿江堤岸工程處效力。雍正對鄒汝魯的處理,並非單純的“因文治罪”,而是雍正還沒有建立自己的施政體系,他認為自己是康熙事業的繼承者,不願與父皇康熙做區分。但問題就來了。
03 雍正本人的擔當
雍正登基做了皇帝,他感到這是一份沉甸甸的大責任。雍正二年四月,他對大臣們説:
古云:為君難。若只一身逸樂,亦復何難?惟欲繼美皇考之治,則憂勤惕勵,莫難於為君矣。
不久,他又向滿漢大臣當面解釋為什麼“自古為君難,至於朕躬纘承大統,尤為難之難者”。他説:“世祖皇帝以沖齡繼位,聖祖皇帝以八歲即位,一切制度皆漸次創定。朕由藩邸入登大位,四十年來諸凡利弊,悉所目睹,全在朕躬經綸規畫,以為萬世子孫之法。是以朝乾夕惕、兢兢業業,務使寬嚴得中,方可垂之永久。若明知有弊不加整頓,必加朕以懈弛不理之名,非治國經邦之道也。朕若竭力整頓,而內外大小臣工不能革面革心,何以為政?”
總之,朕若能為令主,則聖祖皇帝付託得人,便是本朝列祖之功臣,若朕所行不當,則並聖祖皇帝六十餘年之苦心,俱付之流水矣。朕屢召大小臣工,開誠佈公,淳淳教諭,至再至三,今見爾等居心行事,竟究積習未除…… 而乃以苛求之名歸之於朕。
——《雍正朝起居注冊》
這段話,可以説是雍正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對自己與大臣們的期許和擔當。
大的方面説,是他給自己的歷史定位。
中國歷史屢次上演“三代現象”。入關後經順治皇帝、康熙皇帝,到雍正恰好是第三代。一切制度經過近80 年的運行,基本定型,給雍正留下的施展空間實在有限。雍正不想做庸君,他期許自己做一個“令主”,也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大清江山康熙託付得人,而那些對傳位的種種質疑,都會煙消雲散,歷史總會還我雍正一個公道。也唯有如此,康熙一生的心血才能有持久回報。
但“法久生弊”,任何好的制度實行時間久了,都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弊端。特別是康熙晚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為政尚寬理念,留下許多問題。這樣的現實逼迫雍正必須改變,而且要立即改變。但改變顯然不是皇帝一個人所能完成的,必須有中央和地方的文武大臣的共同努力。而習慣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康熙晚年之政的大臣們,進入雍正時代,有一類官員顯得很不適應,也跟不上步伐;還有一類官員由於自身利益受到影響,進而採取或明或暗的辦法予以抵制。
如此一來,不但雍正的用人遭非議,雍正的為政也受到極大質疑。這些議論、質疑大體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
一個説他苛刻,一個説他操切。
雍正二年四月,因在朝會大典上,刑部司官李建勳、羅植紊越朝章,雍正將二人革職,交刑部治罪。刑部隨即以大不敬罪,將二人判處斬立決,雍正改為斬監候,秋後處死。雍正説,他即位以來,立心不以己意輕殺一人。為什麼將二人改為斬監候?就是看官員們是否畏懼法律。如果眾人仍不畏法,秋後定行處決,以為大不敬者之戒。
如此一來,二人就是眾大臣所殺的,不是雍正所殺。後來在青海獻俘之日,見班行整齊,祭壇之日,大臣都很敬謹,雍正説,既然通過整頓司官事件,大臣們都遵章守法了,也達到了整肅朝綱的目的,那麼,這兩個人就不用殺了。但刑部沒有體會到雍正的用意,仍欲照法律辦事。雍正解釋説:“二人之所以可殺,朕是想通過這件事,彰明法律,現在既然人人皆知遵法,是法已明矣,則犯法之人可從寬宥,這是眾大臣生之也。”命將李建勳、羅植免罪釋放,勒令回籍,並行文該地方官勿令出境。
儘管這樣處理,但官員仍然認為雍正苛刻。
雍正以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大刀闊斧推行新的舉措,希望用雷厲風行的手段,一掃康熙晚年頹怠的風氣,從而帶來新的局面。雍正元年正月初一,雍正一連發布11 道諭旨,分別訓諭地方文武官員。這11道諭旨,絕非泛泛的官樣文章,而是很有針對性,也切中時弊。更重要的是,雍正説到做到,還親自抓落實,這也讓很多官員牴觸。到雍正即位滿四年,官員仍對此耿耿於懷。
雍正四年十月,他對大臣們説:“又有議朕求治太速者。朕受聖祖仁皇帝付託之重,實欲治益求治,安益求安…… 然於臣下辦理政務,從未嘗刻期促限也,但勵精圖治,欲使天下臣僚,振作奮興,去其怠玩,上下交相勸勉,庶底於有成。苟此志有或弛,則庶務積而叢脞矣。朕自朝至夕,凝坐殿室,披覽各處章奏,目不停視,手不停批,訓諭諸臣,日不下數千百言,悉出於至公至正之心。如從前政令果有未協之處,爾等能直陳其非,朕即為改定。此時不言,日後私相議論,發覺之日,必治以重罪。”
正面講,雍正希望立竿見影,快點見成效,但反對他的人説他“操切”,意思是政策出得太快、過於倉促。但雍正有他的抱負和擔當。他對屬下説:“為君難,為臣不易,但知難諸事是矣!為君為臣原是一苦境,不過盡此天地父母所生之身,利益社稷蒼生,造他日之福耳!”表現出一種難得的擔當。
雍正即位後,無數次與封疆大吏打招呼。雍正元年七月,他在兩廣總督楊琳密奏上的硃批,最能表達一個新皇帝的決心。他講了三層意思。
第一,朕要給你們重新立規矩。
聖祖數十年來所立一切法度紀綱,何一事不盡善盡美,皆緣爾等大吏負恩虛誑,怠忽從事,日甚一日,武備吏治馴至不可問矣……今朕不過將皇考所行之政、所立之法,再宣諭爾等一次,爾等若仍似康熙年間之奉行,恐朕未必能如皇考之寬仁容恕也。身家性命,當再三留心保重要緊。
第二,朕要給你們提要求。
自茲以往,若仍以因循為安靜,以隱飾為愛君,以納賄為要務,以賣法為巧宦,則既負皇考之恩於前,又負朕恩於後,一負而再負,二罪俱罰,恐爾等噬臍莫及也。
第三,為君臣做出歷史的大期許。
朕雖不謂上等聖明之君,亦不為庸愚下流之主。爾等既遇知於此時,要當吐氣揚眉,明目張膽,上以報效朝廷,次以垂芳竹帛為務。
這一切,標誌一個新的時代開始了,也預示雍正執掌江山的13年,定會不平凡。
以上精彩內容節選自《雍正十三年》
書名:《雍正十三年:一個硬漢皇帝的破局之道》
出版社:
百花文藝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