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資助!3月3日前提交申報材料!

中國吉林網記者瞭解到,為進一步發掘吉林省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創造力和影響力,促進其探索前沿科技領域,進而取得顯著學術成績,吉林省科協決定繼續實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託舉工程”(以下簡稱“託舉工程”)項目。

一、推薦時間

2021年3月1日至12日,材料提交時間為3月3日前。

二、託舉期限、名額及經費額度

託舉期限為2021年至2023年共3年,入選者不超過30人,在託舉期內給予每人10萬元經費資助(其中首年4萬元,次年3萬元,末年3萬元)。

三、推薦方式

根據《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託舉工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由具備資格的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高校科協及在吉工作的兩院院士,省科協現任主席、兼職副主席按要求推薦符合“託舉工程”被託舉條件的人選。

四、被託舉人選的條件

1.年齡在32歲以下(按推薦年度1月1日實足年齡計算)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國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會員資格;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在自然科學領域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發的一線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3.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有較強的創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潛質,有較好的協作精神和優秀的學風道德。

五、有關要求

1.“託舉工程”被推薦人選資格、推薦單位(推薦人)資格、各方職責等請參照《管理辦法》。

2.推薦單位(推薦人)填寫《“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託舉工程”人選推薦書》(見附件),並附學會承擔資格證明材料和被推薦人選的科研成果、創新性業績等相關材料。要求提交電子版和A4開本雙面打印的紙質文件一式10份。其中,簽字、蓋章頁提交1份原件即可,其它可複印。推薦書應使用普通紙質材料做封面,不採用膠圈、文件夾等裝訂方式,紙質材料請於3月3日前報送到科技處開發辦608室。

3.每個推薦單位每批限推薦2人,每位推薦人限推薦1人。推薦單位只能推薦本學會個人會員、本校科技工作者、本學科領域科技工作者作為被託舉人選;同一人選不可通過兩個或以上渠道推薦。

4.入選或已申報中國科協青年人才託舉工程等各類國家人才項目、吉林省“長白山人才工程”及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部門相關人才項目的,以及歷屆“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託舉工程”入選者,不得重複申報。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賈子堯

<script>window.FWBATH=1;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947 字。

轉載請註明: 10萬元資助!3月3日前提交申報材料!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