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簡談北宋,南宋兩朝的條約,那些條約才是最公平的條約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經典

説起條約,我們首先想到近代清朝晚期那些不公平且喪權辱國的條約。但還有兩個朝代(北宋和南宋)也簽下諸多條約,那麼這兩個在歷史上經常被人稱作懦弱的朝代,他們的條約又是怎樣的條款?是否又是些喪權辱國的條約?下面南星就整理出兩宋的七個條約。
1.宋遼之間的《澶淵之盟》
宋真宗
《澶淵之盟》是在遼國進攻北宋時,在宰相寇準的力勸下,宋真宗御駕親征,以射殺遼將蕭撻覽而獲得勝利,後通過降遼舊將王繼忠與北宋朝廷暗通關節決定和議。宋真宗贊同議和,便派曹利用前往遼營談判,於十二月間與遼訂立和約。
盟約規定:遼宋約為兄弟之國,宋每年送給遼歲幣銀10萬兩、絹20萬匹,宋遼以白溝河為邊界。因澶州在宋朝亦稱澶淵郡,故史稱“澶淵之盟”。
這盟約是以向遼國進貢以換取遼國的不進犯,此後宋、遼之間百年間不再有大規模的戰事,禮尚往來,通使殷勤,雙方互使共達三百八次,北宋也藉此和平機會,大力發展出繁榮昌盛的文化經濟社會。
2.北宋和西夏的《宋夏和議》(也稱“慶曆和議”)
這條約的簽訂的背景是在宋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西夏天授禮法延祚三年)至慶曆二年(1042)間,西夏連續對宋發動了三次大規模的戰事,即:延州之戰、好水川之戰和定川寨之戰。三戰雖然都是以宋朝失敗而告終,但西夏雖然屢勝,擄掠所獲財物卻比先前依照和約及通過貿易所得物資相比更少,而且自身也損兵折重,所以雙方從各自利益出發決定和議。
和約規定:(1)夏取消帝號,宋冊封其為夏國主,賜金塗銀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國主印”,許自置官屬,名義上向宋稱臣,奉正朔。
(2)宋夏戰爭中雙方所擄掠的將校、士兵、民户不再歸還對方。從此以後,如雙方邊境之民逃往對方領土,都不能派兵追擊,雙方互相歸還逃人。
(3)宋夏戰爭中西夏所佔領的宋朝領上栲栳、鐮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邊境蕃漢居住區全部從中間劃界,雙方在本國領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
(4)宋朝每年賜給西夏銀7萬兩,絹15萬匹,茶3萬斤。另外每年還在各種節日賜給西夏銀22000兩,絹23000匹,茶1萬斤。
雖然在戰場上北宋輸了,但利用經濟上的優勢,卻取得在和議上的宗主國地位。
3.北宋和金國的《海上盟約》
在北宋末年時期,長期受遼朝統治的女真族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接着便以摧枯拉朽之勢向遼展開了進攻。北宋為了從遼朝手中奪取燕雲十六州之地、於重和元年(1118年)遂遣使從海路赴金,商議聯合滅遼事宜。
此後,金宋使臣頻繁接觸,至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1)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
(2)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
但在金宋合力滅了遼國之後,金國卻背信棄義轉而進攻北宋,終釀成靖康之變,立國167年的北宋就此滅亡。
4.南宋和金的《紹興和議》
岳飛
南宋初期在岳飛和韓世忠等名將的指揮下,南宋對金取得一定的勝利,但宋高宗與宰相秦檜卻一心想與金議和,遂解除了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的兵權,甚至製造岳飛冤獄。
紹興十一年(1141)雙方達成和約:
(1)宋向金稱臣,金冊宋康王趙構為皇帝。
(2)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
(3)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自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紹興和議確定了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係,結束了長達10餘年的戰爭狀態,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
5.南宋和金的《隆興和議》
如果説宋高宗是投降派,那麼他的繼任者宋孝宗就是主戰派,他不僅為岳飛平反冤獄,還想收復故土,遂起用老將張浚等發動“隆興北伐”,但卻在隆興元年(1163年)在符離被金軍擊潰。朝臣湯思退等大臣趁機力主和議。宋孝宗無奈只好任用湯思退等妥協派執政,並下令撤防,遣使與金議和。
和議的主要內容為:
(1)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係。
(2)維持紹興和議規定的疆界。
(3)宋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稱「歲幣」,歲幣為每年銀絹各二十萬兩匹,比紹興和議時每年少五萬兩匹。
(4)宋割商州(今陝西商縣)、秦州(今甘肅天水)等地予金。
(5)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員。
南宋在和約上對金國是割地賠款,但宋孝宗也利用這和平機會,在執政期間取得“乾淳之治”。
6.南宋和金國的《嘉定合約》
在宋寧宗時期,宰相韓侂冑專權,因為定理學為偽學,受到當時不少士大夫的攻擊。所以韓侂冑為了立功以此來保持相位,便輕率出兵北伐金國結果潰敗。最終主和派楊皇后殺韓侂冑以此向金國請和,後雙方在1208年訂立屈辱的嘉定合約。
合約的主要內容是:(1)金國和南宋仍為“叔侄”關係。
(2)增歲幣為銀三十萬兩,絹三十萬匹。
(3)疆界與紹興時相同(金放棄新佔領的大散關、濠州等地)。
(4)南宋另給金軍犒軍銀(賠款)三百萬貫。
7.南宋和蒙古的《宋蒙協議》
在金國晚期,蒙古族在成吉思汗的統領下逐漸發展壯大,後在金天興二年(1233年),蒙古軍佔領汴京,金哀宗逃至歸德,後轉至蔡州(今河南汝南)。自汴京被圍後,蒙古數遣使至南宋,約以聯合滅金。
南宋不知唇亡齒寒的道路,再次犯下與聯金滅遼相似的錯誤,決定聯蒙滅金。蒙宋雙方達成協議,蒙古應允滅金後將河南歸還南宋。在南宋和蒙古聯合滅亡金國後,殺死完顏承麟後,金國就此滅亡。在金滅亡後,蒙古就把目標轉向自己的盟友南宋。
在這七大條約中只有《澶淵之盟》和《宋夏和議》可以説是相對公平的和議,而《海上盟約》和《宋蒙協議》則是兩紙廢約,相反卻給自身帶來無盡的災厄。而《紹興和議》、《隆興和議》、《嘉定和議》這三協議可謂是以屈辱買平安,三個“和議”不僅僅是把民脂民膏進貢給別人,而且是既喪失國格又喪失人格的不公平條約又喪權辱國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