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高校及學科將動態調整!三部委發佈“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

入選高校及學科將動態調整!三部委發佈“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3月23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是對高校及其學科建設實現大學功能、內涵發展及特色發展成效的多元多維評價,綜合呈現高校自我評價、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結果。綜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一輪建設範圍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

在人才培養評價上,《辦法》指出,將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考察標準,以人才培養過程、結果及影響為評價對象,突出培養一流人才,綜合考察建設高校思政課程、課程思政、教學投入與改革、創新創業教育、畢業生就業質量以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等方面的建設舉措與成效。

在教師隊伍建設評價上,《辦法》要求,突出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傾向,綜合考察教師隊伍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建設高校在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專任教師隊伍水平、影響力及發展潛力的舉措和成效。

在科學研究評價上,《辦法》指出,突出原始創新與重大突破,不唯數量、不唯論文、不唯獎項,實行代表作評價,強調成果的創新質量和貢獻,結合重大、重點創新基地平台建設情況,綜合考察建設高校提高科技創新水平、解決國家關鍵技術“卡脖子”問題、推進科技評價改革的主要舉措,在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中發揮的主力軍作用,以及面向改革發展重大實踐,推動思想理論創新、服務資政決策等方面成效。

《辦法》要求,成效評價實行水平評價與效益考核相結合,考察建設高校和學科在建設基礎、突破貢獻、特色凝練等方面的表現。避免簡單以條件、數量、排名變化作為評價指標,既考核在現有資源條件下的建設成果及其對學校整體建設帶動效應,也衡量在已有發展基礎上的成長提升及發展潛力。

《辦法》指出,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減少支持力度。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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