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減輕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簡稱“雙減”),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強學生作業管理
1.完善作業管理機制。建立“一提高、兩控制、三嚴禁”制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納入省、市、縣、校四級教研體系,認真研究作業類型和內容、作業數量和時間、作業批改等與教學質量、學生學習結果之間的內在聯繫,系統設計符合年齡特點和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鼓勵因材施教,佈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作業,堅決克服機械、無效作業,杜絕重複性、懲罰性作業。控制書面作業總量,要在尊重大多數學生作業能力的基礎上,分學段對作業進行量化,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佈置家庭書面作業,小學三至六年級每天書面作業總量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總量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控制作業難度,確保難度不超過國家課標。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嚴禁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學校要科學制定、完善作業管理辦法,加強學科組、年級組和班主任作業統籌,合理調控作業結構;建立作業校內公示制度,加強作業內容、數量、質量監督,並即時登記,分學期進行檢查評估;加強教師作業指導監督,嚴格要求教師切實擔負起指導學生完成作業和批改作業的責任。鼓勵探索創新作業管理系統,統籌管理作業。
2.推廣完善“智慧作業”。加大江西省“智慧作業”輔導平台的宣傳推廣使用力度,擴大覆蓋面,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線上學習資源,引導教師和學生用好平台。積極組織開發、充實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不斷優化平台使用性能,確保實用、好用,提升學習效果。
3.統籌抓好“五項管理”。圍繞作業、手機、睡眠、讀物、體質“五項管理”,引導學生科學利用課餘時間,進行必要的課業學習,參加適當的家務勞動和體育鍛煉,開展閲讀和文藝活動等,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防止沉迷網絡。寄宿制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餘學習生活。合理管控社會活動進校園。
二、提升課後服務水平
4.推進“一校一案”和“5+2”模式。積極推進課後服務,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課後服務具體實施方案,引導學生自願參加課後服務,在校內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推行“5+2”模式,正常工作日每天至少提供2小時課後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並積極探索開展雙休日、寒暑假期校內託管服務。初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5.堅持素質教育和課業輔導相結合。學校要充分挖掘利用資源,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增強課後服務的吸引力。課後服務時間要帶領學生閲讀和開展音體美活動、學習科技知識、培養課外興趣、拓展課外知識,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課,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積極研發全省課後服務管理平台,統籌全省課後服務與管理,提高課後服務管理質量與水平。
6.挖掘用好課後服務資源。課後服務要發揮在職教師主力軍作用。各地要根據學生規模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以及實際情況統籌核定編制,配足配齊教師。教育部門可組織區域內優秀教師到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要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等作為補充力量。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但必須由當地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納入課後服務管理平台,對服務水平低下、有違規行為的培訓機構,堅決取消培訓資質。要充分發揮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
7.加強課後服務經費和教師待遇保障。加強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建立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支付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三、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
8.堅持“八個一律”從嚴審批校外培訓機構。嚴把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關,一律停止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一律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一律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一律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
9.加強培訓內容監管。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標超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培訓機構不得佈置家庭作業。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
10.加強培訓時間監管。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含線上線下)只允許在非寒暑假期、非節假日的週一至週五學校正常放學後開展培訓,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
11.加強培訓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嚴禁超前超期預收費,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的費用,收取培訓費必須開具正規票據,違規收費或家長、學生按相關規定、合同約定要求退費的應當退費。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積極創新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資金監管方式,探索建立學雜費專户管理、第三方監管平台、資金風險保障制度等,對培訓預繳費用收支情況進行有效管控,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重點關注收費高、規模大、連鎖型培訓機構的資金運轉情況,按照統一繳費、控制餘額、分期付款、大額預警等方式,切實保護培訓對象合法權益。
12.加強機構從業人員監管。充分利用校外培訓監管平台,將校外培訓機構從教人員全部納入平台監管,探索將工資發放、社保醫保繳納一同納入監管。加強培訓機構教師資格檢查,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嚴禁培訓機構高薪挖搶學校教師。聘請境內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13.嚴禁學校教師參與校外培訓行為。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含教研機構在職人員)不得舉辦或參與校外培訓班,不得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不得誘導或者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購買目錄外教輔材料。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學校在職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
14.嚴控培訓廣告發布。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省內主流媒體、新媒體、公交車站和地鐵等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和校園門口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15.健全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實施信息公開制度,將機構資質(包括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書相關信息等)、教師資質(包括姓名、照片、教師資格編號等)、收退費標準(包括收費標準、退費辦法、培訓費收取賬號等)、培訓內容(包括課程名稱、時間、價格等)、聘用外籍人員情況(包括姓名、來華工作許可證件編號等),在培訓機構辦學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佈。各地要堅持“屬地負責、疏堵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和消防、治安等常態管理,健全違規違法行為發現機制、風險監測機制和聯動執法懲戒機制。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羣眾監督舉報、媒體監督作用,延伸監管觸角,實施羣防羣治,努力構建城鄉一體、全域覆蓋、上下聯動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網格化管理體系,實現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動態監管、源頭治理和前端處理,及時查處違規違法行為。
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16.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建設與共享。積極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通過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擴大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比例,加強校長教師培訓,充分激發辦學活力,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師資力量,加快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平差距。通過城鄉同步課堂、遠程專遞課堂、教師網絡研修、名師網絡課堂等形式,加大優質資源共享力度。
17.規範教學秩序提升課堂質量。嚴格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規範教材使用,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要科學做好幼小、小初銜接,小學一年級堅持零起點教學,其他年級按教學計劃開展教學,圍繞重點、難點和知識點把課講深講透,做到應教儘教,讓學生在學校“吃飽吃好”。學校要不斷強化教學管理、優化教學方式,完善集體教研、備課等措施,創新課堂教學模式,提升學生在校學習效率。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測。
18.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積極完善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價,探索過程性評價,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要加強命題人員隊伍建設和試題庫建設,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考試管理,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合理安排考試頻次,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等行為;堅決克服唯分數的傾向,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制,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羣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鈎的選拔性考試。在全省“雙減”工作試點城市南昌市積極開展大幅壓減考試次數的探索試驗,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
19.嚴肅招生入學紀律。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堅決禁止中小學校(含公辦民辦)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或與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聯考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20.推進家校社協同育人。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合作、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建設。教育部門要會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台,推動中小學、幼兒園和鄉鎮(街道)、村(社區)建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或服務站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指導活動,引導家長樹立科學的教育觀念、成才觀念,努力形成減負共識。
五、強化組織保障
21.構建齊抓共管格局。建立“雙減”工作省級聯席會議制度,明確部門職責,統籌推進全省“雙減”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在編制、經費、審批、監管、反壟斷、風險管控,以及妥善引導培訓機構轉型和人員再就業等方面,加大政策配套,形成疏堵結合、標本兼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把“雙減”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建立“雙減”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確保“雙減”工作落實落地。
22.加強評價考核監督。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質量觀、辦學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將“雙減”工作成效納入縣域和學校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後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減少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容。把“雙減”作為教育督導“一號工程”,將落實“雙減”工作及成效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教育發展”考評指標和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指標,作為督查督辦、漠視羣眾利益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學生作業負擔過重、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不力、人民羣眾反映特別強烈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23.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加強“雙減”政策宣傳和解讀,使改革精神、政策要義家喻户曉,使正確的教育觀念、成才觀念深入人心,為“雙減”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搭建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通過大數據技術,監督並適時發佈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情況,方便羣眾查詢,加強社會監督。各地要及時總結“雙減”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做好宣傳推廣。
24.抓好試點及學前、高中階段統籌治理。在全面開展治理工作的同時,確定南昌市為全省試點,在堅決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合理利用校內外資源、強化培訓收費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按要求抓好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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