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人可(媒體評論員)
據媒體報道,近日,清華大學公佈了2020至2021學年度第9次校務會議修訂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該規定確認,發表學術論文不再是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或申請碩士學位的前置條件。
清華大學的規定,無疑是根據本校碩士研究生培養現狀作出的決定,但對其他大學以及整個碩士研究生相關狀況的判斷也不無啓發。稍早幾年,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外交學院、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語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7所大學已經取消了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或畢業必須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率先打破了這個已不合時宜的規定。
在普通高等教育愈益普及化的當下,碩士研究生的學習越來越具有學科專業高級訓練的性質。在恢復高考的頭一二十年裏,高層次高等級人才稀缺的現實,抬升了人們對碩士研究生的期望。在那個時期,每個大學都把相當一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資源用於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面。並且,許多碩士研究生也確實不負眾望,在“小材大用”的崗位上挑起了大梁,有的甚至成為一代棟樑。適應當時的學術界整體水平和情勢,與教育資源分配及其所應產生的效果相當,規定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或畢業的前置條件為發表論文,雖是一個不低的學術要求,似也不太為過。
當然,這個規定在目前看來已經過時無疑。最主要的在於,這種規定,既與當前碩士研究生培養的目標及其所佔用的高等教育資源佔比的現狀不匹配、不適應,也與碩士研究生本人所處的學術環境和社會現實相脱離。以中國學術界的整體水平而言,碩士研究生所具有的普遍水平,已經不宜再佔用仍屬稀缺的學術刊物等資源。確立這樣的衡量標準,並非降低了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水平,而恰是適應學術標準提升以及學術資源稀缺現狀的結果。
更加現實的情況是,在非發表論文不能申請碩士學位或不能畢業的前置條件下,許多研究生不得不“劍走偏鋒”,東拼西湊論文,繼而再託關係找門路,甚至為發表文章賄賂那些控制學術資源的人,由此不僅敗壞了學術環境,也邁錯了步入社會的第一步。對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或畢業所規定的發表論文的前置條件導致的種種不正常現象,許多人心知肚明。顯然,廢除這種以及其他不合時宜的規定,僅有7所大學還不夠,加上清華大學也不夠。
廢除碩士研究生非發表論文不能申請碩士學位或不能畢業的前置條件,不會降低研究生的培養水平,也不會改變研究生的既定培養目標。這就像破除“唯論文”,實際上反而有助於提高論文水平。
《光明日報》( 2021年03月22日 02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