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美國大三被開除怎麼辦
自由美利堅,掛科每一天,這也許是對於當下留學生留學狀態的真實寫照,美國院校高等教育“寬進嚴出”並不是一句空話,院校都實行學分制,學習時間為4年,前兩年為基礎課程,後兩年為專業課程,基礎課程相對比較簡單,進入專業課程難度就會直線上升。所以在大三期間被學校開除的學生人數也越來越多。
其中被開除的這部分學生主要還是集中體現在了考試掛科GPA低、出勤率低、考試作弊,作業和論文抄襲等等。
美國院校大多數院校採用學期制,一年兩個學期,春季學期為1月-5月,秋季學期為9月到12月聖誕節前。需要修120-128個學分,GPA滿分為4分,需要達到2.0才能申請畢業。
加州的大學大部分採用學季制,一年三個學期,其中夏季學期為選修性質。學生需要修180-192個學分,GPA滿分為4分,本科需要達到2.0。
為了維持學生身份學生如果是學期制的學生,每學期需要修12個學分,而學季制每個學季需要修14-18個學分才行。
如果掛科就會導致學分達不到要求,GPA低,那麼GPA低於2.0時,學生都會收到學校的郵件提醒,或是學校要求學生共同討論下一階段的學習計劃。可如果過兩個學期之後,GPA都還沒有提升起來就會被直接勸退。
留學生被開除之後一般有三種選擇,首先學生在被開除之後,I20取消了,F1簽證也被終止了,緩衝期非常有限,只有15-60天的時間必須離境,如果離境之後,再想回美國就需要重新申請新的簽證。
那麼為了給自己爭取更程度的利益,把損失降到最低,首先是可以向學校申訴。但很多自己申訴的學生,由於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缺乏專業的溝通技巧,和對申訴規則的不瞭解,很容易把事情弄糟,導致申訴失敗。所以建議學生收到學術警告信之後,或是被開除之後,第一時間尋專業幫助。
如果申訴實在不通過,也可以緊急專業,但在美國掛科轉學只能一些排名比較差的院校,比較常見的是轉到社區院校,在專業的學術輔導下,把GPA提升起來,達到大學要求之後,是可以重新轉回大學,或是轉入更好的院校,也大有人在。
但千萬得主要,被開除之後,不要選擇掛靠院校,所謂的掛靠就是隻交學費不用上課的,而這樣也只只是為了維持學生身份,留在美國也是浪費時間。對於學業沒有任何幫助。幾年過後,如果需要回國就業的一樣難逃學歷的難關。
與其這樣還不如及時止損,如果滿足了一定的條件是可以直接申請碩士課程。美國碩士課課程學習時間只需要需要2年的時間,同樣院校實行學分制,只要修滿30個學分,GPA達到3.0就可以申請畢業。而英國授課式碩士課程學習時間為一年院校為學分制,沒有GPA要求,修180個學分即可拿到學位,畢業回國之後也可以正常申請學歷認證。
如果被開除之後,決定回國就業的,但沒有畢業的情況下學歷認證又不能申請了,那麼也可以退而求其次申請一份含本科學位的留信認證入庫證明,在國內找一份普通單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