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經濟”的宋朝,佔道經營該如何解決?城管:靠幾根杆子
大家好,我們的十日説搞笑又來了,今天起我們一起來分享歷史知識,也許你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哦。
而往後到了宋徽宗時,政府對這些商販加收“侵街房廊錢”,這也一定程度承認了這些小商販有權利擺攤,那麼這些街道司更加沒有執法積極性。
作為我國曆史上的文明巔峯,宋朝還真不是三天兩天就能説的完。
而之前我們就曾經説道宋朝的擺攤以及城管,你會發現宋朝之所以商業繁華,更多是它不受地域以及時間的限制,不像唐朝只能在東市西市,街頭巷尾都能成為擺攤的好去處。
(《清平樂》所出現的宋朝集市)
但也許你就會發現一個問題:竟然街頭巷尾都能擺攤,那宋朝擺攤豈不是能到處擺?勢必會引起佔道經營、交通堵塞等問題。
這個問題,咱們可以從《清明上河圖》找到答案。
我們可以從圖中發現,這幅畫有一根容易被忽視的木樁。
他們通過丈量街道,從中規劃出這些小商販可以擺攤的位置,接着用樹立表木為分界線,規定這些商販擺攤時不允許超出分界線。
通過這種方式,既可以讓這些小商販做生意,同時又不會影響交通。
(《清明上河圖》虹橋上兩邊全是佔道經營的小販)
萬一他們超出界線呢?
這也就是説,只要超過表木經營的攤販,就需要接受七十大板的懲罰。
但現實也是複雜,“佔道經營”和“城管執法”這場鬥爭依然在繼續。
(《清明上河圖》中囂張的佔道經營)
這就意味着佔道經營屢次出現,儘管朝廷屢次打壓,但由於民間百姓的自發需求過大。
越多“表柱”界限的佔道經營並未被“城管大隊”制服,由於決策者態度不強硬,上層一軟,下層的街道司,也就是城管採取措施也並未那麼強硬。
(挑地方擺攤,當然是越熱鬧越好,必須佔據地利)
街道司:有苦説不出
由於宋朝管理法律制度逐漸成熟,如果街道司在處理拆除違章搭建,或者清理城市街巷衞生,若影響了市民的日常生活,被處理者有權可以上訴。
就連宋朝皇帝出行,由於街道擠滿了各種佔道經營,再加上吸引很多平民圍觀,仗義無法擺開。
所以這就為什麼我們會發現《清明上河圖》裏的城管大隊,為何會無所事事,悠然慵懶。
(清明上河圖》上慵懶無所事事的城管)
喜歡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説説自己的意見,我們一起來討論,分享自己的觀點,説的不對的也要指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