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大約做夢都沒想到,他居然也有這麼尷尬的時候,然而,這種尷尬是怎麼來的呢?故事還得從婚姻當中的“門當户對”講起了。
一:“門當户對”是怎麼來的
《禮記·昏義》當中認為,婚姻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合兩姓之好”,將兩家變成一家,既然如此,那麼,婚姻從剛開始就講究“門當户對”了?
當然不是,三代太遠,我們單講“禮”基本成型的漢,那時候,婚姻講“門當户對”的觀念也有,但並不是主流,如劉邦娶呂雉,陳平娶張負女,張耳娶內黃富户女都是很好的例子,這類婚姻的特點就是:
男方都很窮,沒什麼身份可言,只是因為有才華而被女方選中。娶一個富二代固然能節省不少奮鬥,但其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是:這三樁婚姻娶親的地方分別在江蘇、河南、河北,幾乎涵蓋大半個中原地區,大半個中原地區在婚姻上的觀點如此一致,已經足以説明漢朝前後,婚姻是不怎麼講究“門當户對”的。
或者因為當時戰亂,禮法有點混亂,那就再看看漢朝建立以後,漢景帝立王娡為後,漢武帝立衞子夫為後,漢成帝立趙飛燕為後,王娡是平民,衞子夫、趙飛燕都是歌女,她們基本上都沒什麼門第可言,這樣的人都能被皇帝看中,甚至有機會當皇后。
如果婚姻講“門當户對”,也就是特別看重門第,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兒。從這個層面就可以看出,在漢朝,以及漢朝以前,婚姻是相對自由的,那時候人們結婚,更看中才、貌,或者德,但就是不怎麼看重門第,不怎麼講究“門當户對”,本來如此發展下去,也許能讓婚姻只與愛情有關,然而,到了魏晉南北朝之後,事情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二:世族出現了
南梁皇子蕭統編纂的《昭明文選》當中,記載了這麼一個有趣的故事,士族王源把女兒嫁給富陽滿氏,引起巨大的轟動,人們都對此事議論紛紛,乃至大臣沈約向梁武帝上書,説:滿氏姓族,士庶莫辨……王滿聯姻,實駭物聽……高門降衡,雖自己作,蔑祖辱親,於事為甚……請以見事免源所居官,禁錮終身……
什麼意思?
沈約認為:王源把女兒嫁給滿氏,簡直就是降低身份,污衊祖宗,因此,要求梁武帝將王滿罷官免職,禁錮終身,一樁看起來很普通的婚事,為什麼能在社會上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呢?
要點就在於,王源是士族、沈約是士族、梁武帝蕭衍也是士族,而且還都是大族,只有富陽滿氏,寒門,也就是庶族出身。
因此,沈約反對王源與滿氏結親,其時就是反對士族與庶族結親,為什麼?因為婚姻看重門第,講究“門當户對”已經開始,而且還相當嚴重。
而要討論婚姻講“門當户對”的起源,歸根到底,還是跟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有關,需要説明的是,“九品中正制”當中的“九品中正”四個字,要分開來理解。
“九品”是指將人分作九等,而這個負責將人分做九等的人,被稱之為“中正”,中正原本是一些官員以及社會上公認的賢良方正的人,然而時間一久之後,大約因為權利沒有監督的緣故,這些“中正”有了私心,選拔人才,評定人才時會有意向一些家族傾斜,久而久之,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局面,庶族、士族就此分開並,代代沿襲,造成的局面是,庶族一直是庶族;而士族呢,有一部分能從中脱穎而出,逐步發展成世族,後世所謂的“門閥世家”就此出現,出現之後,給婚姻也帶來了一些變化。
三:法律開始保障 “門當户對”
這種變化的影響,庶族不用多説,單説士族,為了保障血統,鞏固地位,除了政治上打壓庶族,不允許他們當官之外,婚姻上的“門當户對”也從此開始,即士族庶族互不通婚,南北朝時期尤其為甚。
南朝侯景發達之後,請梁武帝做主,娶個王家或謝家的女人當媳婦,一個大將軍就這麼點要求,梁武帝應該很開心的給滿足才是,然而,梁武帝説:王謝門高,可於朱張以下求之。
你沒有資格跟他們通婚,還是降低點要求吧。侯景努力了半輩子,在朝廷裏當上高官,自認為已經擺脱庶族的身份,有了個很了不起的身份,然而,萬萬沒想到的是,在門閥世家面前,他依然什麼都不是。想跟他們攀個親,即便求到皇帝面前,也被認為是不可能的事。
這種風氣逐步傳播到北方,北魏等一些少數建立的政權也效仿起來,北魏和平四年,即公元464年,北魏文成帝拓跋浚便下令“皇族師傅百王公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以法律的形式保障禁止士庶通婚。
太和二年,公元478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再度下令: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得與非類婚偶。嚴禁士庶通婚的風氣愈演愈烈。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婚姻講“門當户對”,也就是非常看中門第,已經成了全天下的慣例。
四:李世民的詔令
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唐朝,變得更加厲害,並由此衍生出一種惡劣的後果,唐朝剛立國的時候,南北朝時期形成的門閥世家,如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清河、博陵二崔以及隴西、趙郡二李依然存在,依是名聞天下的望族,婚姻依然講究“門當户對”,而不以卑姓為婚。
而不以卑姓為婚最明顯的體現就是,婚嫁都很講究排場,都要儘可能的鄭重其事,最終導致婚嫁很注重彩禮、嫁妝,久而久之,造成天下“婚姻重財”的風氣。
按説人家望族重財也就罷了,因為他們有的是底氣,可尋常老百姓呢,因為重財的緣故,導致多少壯男娶不上媳婦,多少少女待字閨中。時間一久,唐太宗也很頭疼,頭疼怎麼辦?
於貞觀六年,公元633年下詔,曰:新官之輩,豐財之家,慕其祖宗,競結婚姻,多納貨賄,有如販鬻。或自貶家門,受辱於姻婭;或矜其舊望,行無禮於舅姑,自今往後,悉以禁之。
認為這種重財以及講究門第的婚姻,就跟做買賣一樣,今後應該一律禁止,按説皇帝下了詔書,滿朝公卿應該認真起來才是。
然而,習氣由來已久,還要改變哪有那麼容易,滿朝公卿表面上很聽話,很服從,暗地裏呢,魏徵、徐茂公等大臣,都私下裏跟這些望族往來,都很樂意與這些望族通婚,也樂意為跟他們的婚姻,付出很高昂的代價。
滿朝公卿都抵制唐太宗李世民的詔令,唐太宗李世民能怎麼辦?把他們都抓起來治罪?當然不可能,只能利用皇帝的身份作弊:詔吏部尚書高士廉、御史大夫韋挺、中書侍郎岑文本、禮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普責天下譜牒,兼據憑史傳,剪其浮華,定其真偽,忠賢者褒進,悖逆者貶黜。
簡而言之,修撰《氏族志》,根據自己的需要任意貶低這些氏族的地位,如提隴西李氏為一等,降博陵崔氏為三等,等等,用這種作弊的手段奪取望族的“望”,也許,如李世民這般英明的高人也會認為,望族失去“望”,就如老虎去掉爪牙,今後你們跟老百姓一樣,還怎麼玩。
然而,他的這種作弊的手段有用嗎?
到了唐高宗時期,曾經修撰過《氏族志》的中書侍郎李義府,就主張“不論門第,凡得五品官以上者皆入士流”,不但打算提高家族的地位,還私下裏為兒子向范陽盧氏求婚,尷尬的是,居然被拒絕了,為此,李義府在唐高宗面前很是發了一番牢騷,並又拿唐太宗的詔令説事,主張唐高宗一定要解決這個弊病。
再到唐文宗時期,唐文宗打算將公主嫁給博陵崔氏,居然也被人拒絕,氣的唐文宗不得不發牢騷:我李家二百年天下,反不如崔盧耶!
到了這般地,還能説唐太宗李世民的詔令有用嗎,不過是挽回一點面子,因為,即便晚唐以後,門閥世家漸漸消失,而婚姻講究門當户對,尤其是由此而來的“婚姻重財”的習氣,現在還有很多光棍為此頭疼呢。
參考文獻:《禮記》、《漢書》、《北魏書》、《貞觀政要》、《中國婦女生活史》、《中國婚姻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