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把超前教育當十全大補丸

誰在把超前教育當十全大補丸

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這是對幼兒園“小學化”亂象的當頭棒喝。

長期以來,幼兒園“小學化”,成為一大現象。幼兒園也要補課,更是讓人笑不出來的笑話。之所以如此,幼兒園和家長的“合作”功不可沒,要是幼兒園不教授小學內容的話,幼兒園會憂慮落伍,失去競爭力,而家長更急,擔心孩子輸在起跑線了。於是一拍即合。在一個論壇上,宣揚“小學老師認為在幼兒園補課的孩子在小學表現更好”的網帖更是在兜售焦慮和套路。這是把超前教育當成十全大補丸了。“幼兒園小學化”的土壤有多厚,由此可見一斑。

然而,學前教育是講科學、講規律的,幼兒園重在放飛孩子們的天性、培養孩子的良好習慣,這是公認的常識。換句話説,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比什麼“教育秘訣”都重要。要是幼兒園都成了小學的“分部”,本該玩出一方天地的幼童都成了一臉“憂思”的趕考族,那還要小學幹什麼呢?如此違背教育規律,戕害孩子心靈的事,不能再幹了。前述草案,是以法治的名義,對亂象進行遏制,對教育理念進行規範。所以值得期待。

記憶猶新的是,2012年10月,教育部正式頒佈《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對防止和克服學前教育“小學化”現象提供了具體方法和建議。2018年7月,教育部印發《關於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這些要求或規定推出後,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實事求是地説,幼兒園“小學化”現象依然存在。近日,黑龍江省教育廳出台《黑龍江省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幾天前,成都市教育局發佈實施《成都市幼兒園課程建設與管理指導意見》,要求杜絕個別幼兒園超前教學、提前教授小學相關知識的現象。這一南一北兩條動態信息即為明證。可見,要消除幼兒園“小學化”現象,任重道遠,必須拿出硬招,而將其納入“非法”範疇,就是路徑之一。無疑,通過立法手段,加大遏制力度,可以更有力、更徹底地見招拆招。

應該看到,該徵求意見稿的法律責任章節明確了多種責任,對相關違法行為提出了懲戒措施。這就長出了牙齒,具備了更大的震懾力。

給幼童上“高深”課程,搞一些花樣文章,既掏家長的腰包,又“掏”兒童的時光,是隻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典型表現。説到底,幼兒園“小學化”是對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違背,是對兒童受教育權的誤讀和侵犯。對此,絕不能掉以輕心,治理中也不能時緊時鬆,必須依法叫停,常抓不懈,且和落實地方政府部門的主體責任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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