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個別競賽在組織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競賽管理工作,堅決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
各競賽主辦單位對以往獲獎項目的
真實性 獨創性進行復核
《通知》要求,各競賽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面開展一次自查,對以往獲獎項目的真實性、獨創性進行復核。要堅決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費”。
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
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
《通知》明確,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各地要繼續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得將任何競賽獎項作為升學依據。要繼續對本地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考)加分項目進行清理和規範,嚴禁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考)加分依據。
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強調,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審核通過的競賽的管理,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或者經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將從競賽名單中移除,並不再受理舉辦單位舉辦競賽的申請。
各省(區、市)要加強對在省域內落地的全國性競賽的管理,同時加強對省級競賽的管理。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決禁止違背學術誠信要求的行為。要加強對競賽管理政策的宣傳,讓中小學師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掌握全國和本省份競賽名單,引導中小學師生和家長主動抵制名單外的違規競賽活動,發現線索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共同維護良好秩序。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