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香港八大高校的校董會主席發表聲明稱支持“涉港國安法”的決定。聲明中稱,“涉港國安法”能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利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有利於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於為大學教育與科研提供安寧的環境。港人得到國家給予的保障,與此同時也有責任保護國家的安全。
發表聲明的香港高校校董會包括: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主席陳鎮仁、香港嶺南大學校董會主席姚祖輝、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香港教育大學校董會主席馬時亨、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廖長城及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李國章。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注意到,在香港八大高校校董會發聲明之前,已有多所高校校長髮聲表態。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理工大學以及香港嶺南大學的校長,1日下午發表聯合聲明稱,理解訂立“涉港國安法”的必要性。沒有參與聯合聲明的香港浸會大學校長錢大康表示,同意“涉港國安法”的決定,對國家安全保障和香港繁榮穩定有重要的幫助。香港公開大學發表聲明稱,建立健全國家安全法律,能有效維護香港的安全和整體利益,讓香港得以繼續穩定發展,相信“一國兩制”及相關的自由和法治精神能繼續得到保障。香港城市大學表示,支持“一國兩制”,會謹守“大學自主、學術濟世”,秉持政教分離的原則,引領社會,為所當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