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日有兩家香港公立醫院自曝醫療事故。據香港《明報》報道,繼前日東區醫院對外公開承認誤診,連累病人“切錯肺”後,威爾斯醫院昨公佈一宗讓腎癌病人錯捐器官的事件。
摘取器官時才發現捐贈者患癌
香港一家醫院竟然讓腎癌病人捐獻器官?
據報道,該院一名體型肥胖的急性中風女病人週二(25日)因腦幹死亡,家屬同意捐出其腎、肝、心及肺,原可令5人受惠。就在死者的心、肺在瑪麗醫院移植時,威爾斯醫院同步取其腎臟,才發現右腎背面有1.5釐米腫瘤,隨即做冷凍切片化驗,證實是腎細胞癌。
報道説,現已接受心、肺移植者須接受監察,而原本計劃接受肝及腎移植的3名病人則要放棄。參與手術的醫生指,腫瘤大小僅如袖口鈕,且被脂肪遮蔽,超聲波檢測無法發現,直至去除脂肪才見到腫瘤。
據報道,威爾斯醫院於本週三(26日)下午發現此事,27日晚近7時半發佈新聞稿,介紹情況。
威院強調,在移植手術前已按指引做足檢查,有關手術均獲受贈病人知情同意後才進行。
香港大學醫學院內科學系講座教授陳德茂稱,去世病人的器官移植乃“分秒必爭”,只有12小時做器官健康評估,腎臟一般靠超聲波檢驗癌細胞,但若捐贈者體型肥大,脂肪層太厚可能阻擋腫瘤。
病人組織﹕難接受解釋 應考慮避免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發言人曾建平稱對事件感到震驚及不開心,因現仍無辦法斷定癌細胞有否擴散至其他已移植的器官,“假如我是接受心肺移植的病人,會承受很大精神壓力”,病人把健康、生命交給醫管局,難接受超聲波驗不出腎腫瘤的解釋,認為院方應在程序或技術上考慮如何避免事件再發生。
專家:癌症擴散至其他器官的機會很低
參與此次摘取器官的威爾斯醫院泌尿外科主任侯仕明説,器官移植病人需服用抗排斥藥,會抑制本身免疫力,若移植的器官有癌細胞,會令腫瘤長得很快,但風險很低。
另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在捐贈者腎臟發現腫瘤後,醫院緊急停止一宗肝臟及兩宗腎臟移植手術,但肝臟受贈者當時已被推入手術室並已開刀,其肝臟一直處於“遊離狀態”,即還未切斷主要血管。等樣本化驗報告證實為腎細胞癌後,醫院經評估,決定停止手術,該病人白挨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