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前妻男友獲刑,究竟是怎麼回事。近日,一則男子刺死前妻情人獲刑5年的新聞引起網友的關注,法院認為,金某因與吳某前妻的情感問題長期困擾、威脅吳某及其親友,案發當天又酒後持刀在吳某家門前滋事,在本案起因上應承擔全部責任。在矛盾激化過程中,也系金某先對吳某家人進行毆打,並致其輕微傷,故金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過錯。
50歲的吳某與前妻離婚22年卻一直生活在一起,在前妻情人金某醉酒持刀上門糾纏時,吳某持水果刀刺扎金某胸口致其死亡。昨日,北京一中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認定被害人存重大過錯,結合吳某自首情節,以故意傷害罪酌情判處吳某有期徒刑5年。
據檢方指控,吳某與妻子馮某因工作問題於1994年協議離婚後仍共同生活。2015年下半年,馮某與金某發展為情人關係。後因馮某提出結束交往,金某多次與馮某及吳某發生爭吵。今年4月17日17時許,金某前往吳某與馮某居住地,要求帶走馮某,並在樓道內對馮某毆打。吳某為此與金某發生爭吵,並持家中水果刀刺扎金某胸部,傷及右肺,致金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據瞭解,在開庭前,吳某一家已賠償金某女兒20萬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