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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已融入現代人的日常生活,但快遞過程中發生的遺失、毀損糾紛不斷,卻讓人深感困擾。
不久前,位於宜賓翠屏區的鑽石店通過順豐快遞從宜賓向上海郵寄一批鑽石飾品,五天後郵寄物品到達上海,卻發現郵寄箱變成了郵寄袋,打開郵寄袋發現裏面的鑽石飾品受損嚴重。據宜賓鑽石店統計,此次郵寄的飾品共96件,遺失42件,報廢飾品32件,按照成本價計算,此次損失近20萬元。
為何受損?快遞公司表示仍在調查。
包裝袋中的首飾
遲到的快遞包
由宜賓鑽石店向成都商報記者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8月19日下午3點左右,鑽石店宜賓市翠屏區洋洋百貨店店員趙婷婷和另一位同事將放在紙箱裏的鑽石飾品,在監控下交給了順豐快遞員,經過開箱驗視後快遞員拿走了快遞,裏面包括鑽戒、吊墜、耳環等,成本價款約合17.6萬餘元。
門市經理劉豔豔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近年來該店一直都是通過順豐郵寄物品。按照以往經驗,宜賓至上海使用航空件郵寄,只需兩天就能到達。8月21日上午,宜賓順豐快遞員打電話告訴鑽石方,他們的快遞在上海中轉時被扣下來進行檢查。想着郵寄的東西並非違禁品,宜賓店方同意打開包裝進行檢查,但叮囑對方檢查後一定要保證貨品安全,同時要還原包裝。
“打了這麼多年交道,快遞員應該知道我們寄的是什麼東西。”劉豔豔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因為此前的寄遞並沒有發生問題,他們非常信任順豐快遞,因此未對寄遞物品進行保價。為了及時跟蹤瞭解快遞貨物的郵寄狀況,宜賓鑽石店工作人員天天都會查詢快遞到達的地點。“22日查詢時發現,21日至22日,此快遞一直停留在順豐上海站,直到23日上午10點,才將此件送到了上海的目的地。
劉豔豔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以前從宜賓寄鑽石、首飾到上海,基本上第三天(21號)就能準時到達。但是此次為什麼在路上花了五天時間,作為寄遞方他們不得而知。“21號時快遞公司來電話,説要開箱檢查,我們覺得很意外。”劉豔豔説,因為沒有違禁品,並不懼怕檢查,於是同意檢查但要求快遞公司將包裝恢復原樣。
受損的首飾
珠寶毀損嚴重
劉豔豔告訴成都商報記者,8月23日上午,單號為036185348265的快遞件終於抵達上海。然而,在上海的同事收到飾品袋後卻發現這批飾品和平時發過去的不一樣,“我們發過去的是用紙箱包裝好的快遞箱,而收到的卻是一個快遞包”。
“當時我們郵寄的是航空件,郵寄時我們用紙箱進行了包裝,為了避免貨品受擠壓,還在箱子裏墊了泡沫。”劉豔豔告訴記者,發現情況不對後,宜賓鑽石店趕緊讓上海的同事打開袋子進行查看。打開後的景象讓人震驚:“當初郵寄的紙箱子變成了快遞塑料袋,本來與飾品放在一起的飾品證書被嚴重磨損,有些證書上的文字都受損看不見了,有些鑽石戒指的鑽石脱落,只剩下了變形的戒指圈,飾品似乎被什麼東西強行碾壓過。”
劉豔豔告訴記者,從開箱驗貨的情況看,懷疑裝載這批鑽石飾品的快遞車輛發生了車禍。成都商報記者從宜賓市翠屏區鑽石店貨品損失清單中看到,此次遺失鑽戒飾品數量為42件,報廢飾品數量為32件,成本損失17.6萬餘元。
劉豔豔説,事後他們立即與宜賓順豐快遞公司取得聯繫,同時將此情況向成都順豐公司進行反饋,但雙方就賠償款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協商時,順豐快遞提出只賠償500元或者1000元,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劉豔豔告訴記者,因為寄遞物不是在宜賓丟失的,所以他們報警後發現根本不能在宜賓立案調查;鑽石店試圖在上海報案,但得到的回覆是,此事為順豐快遞公司內部的問題,也未進行立案。
受損的首飾
順豐快遞:仍在調查
事發後,順豐上海公司委託順豐四川公司與客户接洽,商談賠償事宜。據順豐快遞四川公司工作人員燕丹妮介紹,該批貨物被放在一個快遞大包的中間位置。從宜賓航空運輸至上海機場後,在從機場運輸到上海運轉中心的過程中,被發現出現破損,考慮到貨物的安全,快遞公司將其包裝進行了更換。“當時想的是套一個袋子,但是袋子小了,套不上。”燕丹妮説,因此才換了個包裝。
燕丹妮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在接收包裹時,快遞小哥曾要求客户進行保價,但是客户沒有保價。“通過目前的調查情況看,目前還沒有弄清楚為什麼此快遞包裝會破損,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暫時沒有發現人為故意損壞或者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燕丹妮説,快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順豐公司不會迴避,更不會推脱責任。
燕丹妮説,根據快遞行業相關要求,客户在寄遞貴重物品時,應該進行保價運輸,一旦發生損壞、滅失才能得到相應的賠償。“如果沒有保價而發生損失,按照快遞行業的賠償標準,就是按快遞費的七倍進行賠償。”燕丹妮説,但是發生損壞糾紛後,卻很難依法進行處理。“沒有人會同意快遞費七倍的賠償標準,同時快遞公司為了保住聲譽,一般都會在賠償金額上作讓步。”
對於為何此次運輸過程中快遞包裝會出現破損,並導致重大財產損失,燕丹妮表示:“公司仍在調查。”同時,燕丹妮告訴記者,順豐快遞正在積極與客户溝通談判,爭取妥善處理此事。
飾品證書被嚴重磨損
律師説法:雙方各有義務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就此認為,首先需要提醒寄件人的是,在郵寄快件的過程中,要確定物品的價值,對貴重、易碎的物品儘量選擇保價,以免造成重大損失,同時快遞公司也應盡到提醒消費者保價的義務;其次,若寄件人未選擇保價,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寄件人應承擔舉證證明貨品價值的責任,並不是以所謂的快遞費七倍賠償為準;再次,快遞企業若認為快遞費與寄送貨品價值之間懸殊實在太大,快遞企業也可以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法律原則要求法院予以適當調整。
四川辭鑑律師事務所謝紅律師表示,如果寄遞物為易碎、貴重物品,寄遞人應該如實告知快遞公司;而快遞公司在明知寄遞物為易碎、貴重物品時,應該提醒寄遞人進行保價寄遞,以便發生損失時可按保價金額進行賠償。此糾紛中,寄遞人要求快遞公司賠償近18萬元,需提供證據證明其快遞物品價值達到其所要求的賠償金額,否則將承擔證明不力的後果。而作為快遞公司,只要盡到了國家法律法規、快遞行業規範所要求的責任和義務(比如不是人為破壞、用力拋甩等),則無須承擔法律規定之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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