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獄後冒充警察相親:婚戀網站審核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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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獄後冒充警察相親:婚戀網站審核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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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合網世紀佳緣網調查:男記者用女照過審 易裝高富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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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記者竟然可以用女同事頭像通過審核,犯人“出獄次月便冒充警察身份相親”等亂象叢生,這些亂象表明,有些婚戀網站未盡到起碼的法定審核義務

  37歲的wephone創始人之死,引發軒然大波。這起悲劇讓不少人將矛頭指向了涉事婚戀網站:該網站被指對蘇某某前妻翟某某曾有短暫婚史、與其交往時故意隱瞞真實年齡等,未盡到審核責任。

  近日,新京報記者先後選取世紀佳緣、百合網等婚戀網站平台分別體驗,結果發現,這些網站均設置了實名註冊門檻,但關於“婚否”這類的信息,則由用户隨意選擇,且假身份、假學歷也可獲得認證;更奇葩的是,男記者竟然可以用女同事頭像通過審核。

  另據澎湃報道,在網絡婚介平台上,“出獄次月便冒充警察身份”、“前科累累的騙子冒充紀委幹部”、“登記結婚11天后註冊相親”等,簡直匪夷所思。

  傳統熟人社會,相親看“媒妁之言”;而如今,相親網站充當了陌生人社會的牽線“紅娘”,作為收費服務的中介性平台(針對VIP會員),它理應對相親者的部分涉相親信息盡到應盡的審核責任。

  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等法規中,規定了網絡平台的審查登記、檢查監控等義務。我國《網絡安全法》第24條明確規定,網絡運營者“在與用户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户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這裏的身份信息最起碼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等。或許有人認為,作為婚戀網站並不掌握公民信息,審核起來有點勉為其難。但那些婚戀網站在VIP服務介紹中就提到“引進公安身份驗證系統”,對這些基礎性身份信息的審核義務不容推卸。

男子出獄後冒充警察相親:婚戀網站審核形同虛設

  ▲新京報記者提供了一份異性學士學位證書,也通過了學歷認證。圖據新京報“重案組37號”

  實質上,這些網站通常都標榜VIP服務“身份認證 安全可靠”,像世紀佳緣提到“驗證客户身份真實性”,此處的身份包不包括婚否、犯罪記錄等情況,不得而知,也理應看具體協議內容。如果其審核責任不包括查驗這些,婚戀網站也宜向客户坦誠告知,就這些方面“未經查實”提個醒,以免讓用户產生誤會。否則,真假信息打包奉送,顧客全都信以為真,這樣容易帶來隱患。

  具體到蘇某某自殺事件,在死亡責任的鏈條上,不能忽視的是,作為牽線“紅娘”的婚戀網站,本就有法律規定的審查登記義務、檢查監控義務以及發現問題後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義務,至於VIP服務,通常應包括提供更加細緻、真實的信息。

  蘇某某“遇人不淑”,除非涉事婚戀網站能證明盡到了這些責任,也遵照了協議,否則就得承擔法律責任。從合同法層面講,婚姻介紹委託人與婚介平台成立服務合同,平台收取服務費,其合同關係成立後,如果涉事婚戀網站未盡到法定或協議設定的審核義務等,以及由於這種審核不到位造成財產等重大損失,可以視為該網站在履行合同時“不符合約定”,應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婚戀網站審核義務所包含的應審核事項包括哪些,目前仍有待查證,但篡改性別和犯人冒充警察等行為也能過關,説明基本審核義務已形同虛設。這太不應該,也是在透支婚戀網站的信譽。

  責任編輯: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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