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方案:引導在周邊合理規劃建設特色小鎮

  9月26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方案提出構建社區協調發展制度,引導當地政府在國家公園周邊合理規劃建設入口社區和特色小鎮。

國家公園方案:引導在周邊合理規劃建設特色小鎮

  資料圖:甘肅省玉門市紅柳峽谷。 師永紅 攝

  方案明確建立社區共管機制。根據國家公園功能定位,明確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的生產生活邊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要符合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和管理要求,並徵得國家公園管理機構同意。周邊社區建設要與國家公園整體保護目標相協調,鼓勵通過簽訂合作保護協議等方式,共同保護國家公園周邊自然資源。引導當地政府在國家公園周邊合理規劃建設入口社區和特色小鎮。

  方案要求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濕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領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健全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補償政策。鼓勵受益地區與國家公園所在地區通過資金補償等方式建立橫向補償關係。加強生態保護補償效益評估,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鈎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鼓勵設立生態管護公益崗位,吸收當地居民參與國家公園保護管理和自然環境教育等。

  方案強調完善社會參與機制。在國家公園設立、建設、運行、管理、監督等各環節,以及生態保護、自然教育、科學研究等各領域,引導當地居民、專家學者、企業、社會組織等積極參與。鼓勵當地居民或其舉辦的企業參與國家公園內特許經營項目。建立健全志願服務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依託高等學校和企事業單位等建立一批國家公園人才教育培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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