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睡衣女無證收費走紅網絡

由 公羊淑軍 發佈於 綜合

  睡衣女無證收費走紅網絡  長沙市民唐先生向經視大調查爆料,在長沙市雨花區井灣路環保學院附近的一個夜市規範點,每到晚上七八點,就會出現一對穿着隨意的夫妻向夜市攤主們收取費用,一天15元,一個月280元到400不等。

  

  市民唐先生是一個擺攤小販,今年10月份,唐先生看到長沙市雨花區環保學院附近比較熱鬧,就在這處夜市規範點擺起攤來,擺攤的第一天,就有一名穿着隨意的女子向自己收費。唐先生透露,自己在給女子400塊錢之後,女子並沒有出示任何收費票據,十幾分鍾之後,矛盾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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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沒有票據,唐先生根本無法證明自己已經交過費用,唐先生質疑,這根本不像是正規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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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女子究竟是什麼人呢?晚上7點左右,記者來到長沙市雨花區井灣路環保學院附近的這個夜市規範點,此時,路邊擺了幾十個攤位,晚上八點,一名穿着睡衣的女子開始向攤主們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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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沒有出示工作證,也沒有收費批文,穿着還很隨意,可是隻要看到女子前來,攤販們就立馬掏出錢交給她。她究竟是什麼人呢?

  一位攤販告訴記者,每晚8點左右,女子都要再次來這裏“巡邏”一次,看到有新加入的攤販,就會過來進行收費,為了弄清楚女子的身份,另一組記者以攤販身份和女子進行了接觸。看到了新面孔,女子果然過來收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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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聲稱只要擺攤就要交錢,但是並沒有向調查員表明自己的身份,記者一再詢問女子的身份,女子始終不答,卻強調,只有交了錢才可以擺攤,不過,在記者交了錢之後,這名女子也無法出示任何收據和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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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記者的詢問,女子很是警惕,忽然一把搶過記者的手機。隨後,這名女子還找來了另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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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名女子究竟是誰?又是代表誰收費呢?在長沙市雨花區井灣子街道辦事處,記者瞭解到,井灣子街道已經將這個夜市規範點的管理外包給了一家所謂的“井奎路社區環保夜市管理機構”,這名女子就是這個機構的工作人員,那麼,這名女子收取的是什麼費用,是否有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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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雨花區井灣子街道早已將夜市規範點的管理權承包給了這個私人的所謂“管理機構”,而這家機構則派出了這位睡衣女子進行收費,至於這家機構應該收多少錢、是否應該開具收費發票,街道也説不清楚。

  評論員左珂觀點:

  夜市屬於公共領域,收費應該規範

  規範夜市應注重收費管理人員形象

  夜市屬於公共領域,它的所有權和主管部門是政府機構,政府對夜市具有規劃、審核、批准、管理、監督的權力,雖然你可以把經營管理權承租給公司,但這個公司的所有行為也就代表了你政府機構的形象,他們的一切所作所為,在老百姓看來就是你政府做的事。如果這個公司的人穿着睡衣,不打收據,沒有統一收費標準,就隨意去收錢,這和搶錢 有何區別?

  最終承擔責任的還得是政府。其實,對夜市的管理,關鍵還在於“規範”二字,不僅僅是攤位整潔、攤販按時交費等“硬件”的規範,更 應該注重代替你們行使管理職權的這些人員形象、行為等“軟件”的規範,我們的夜市管理為什麼就不能讓這些人穿上統一的工作服、掛上統一的工作牌、説着統一 規範的用語?為什麼就不能由政府統一牽頭拿出一個公開透明的收費標準讓人人都清楚?為什麼就不能學交警那樣把所有的收費都由銀行代收而隔絕個人與錢款的接 觸?有別的行業的成功經驗擺在那裏,夜市管理依葫蘆畫瓢,很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