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7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7日公佈,為進一步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户和小微企業全面復工復業,延長小規模納税人減免增值税政策執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今年2月28日公告,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復業。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