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子偷用3400GB流量價值17萬 被判刑3年罰款3萬元
偷東西是違法的行為,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深知這一點,偷流量也不例外。8 月 4 日消息,日前據來自《法制日報》的報道瞭解,江蘇徐州的林某就因為盜用運營商的流量,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3 萬元。
報道稱,林某畢業時“黑進”通訊公司,發現了一個員工套餐的漏洞,因為能免費便一直盜用,從 2014 年 6 月開始作案,至 2016 年 8 月份共偷用流量 3416.52G,價值 174925 元。
林某交代稱,他發現某通訊公司的“內部員工套餐”漏洞,可以通過任何一個普通的賬號密碼登陸,並獲取更高的權限。由於這個套餐每個月可以免費使用 300GB 的流量,便瘋狂盜用。當時他自己剛剛畢業,目的比較單純,畢竟覺得這個流量別人能貪便宜,自己也貪。
最終,林某累計盜用流量高達 3416.52GB 的流量,價值 17 萬餘元。法官宣判,林某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2 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3 萬元。林某表示,自己對這件事情非常後悔。
根據下面的視頻,有網友表示,林某所指的通訊商應該是中國聯通,而按照被盜用流量的價值來計算,差不多相當於 51 元每 1 GB。還有不少網友稱,這家通訊商自己技術上存在如此之大的漏洞,技術和維護差得無法想象,但入侵計算機系統本身就是可判刑的行為。也有網友稱,罰金可不可以用等值流量上交呢?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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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收到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自小喜愛擺弄彈弓、槍支此類瞄準型器械,2016年,機緣巧合下王某某自行組裝了一把槍狀物,組裝完成後,王某某在試用該槍狀物時發現,其在十米開外能將2cm左右厚的木板擊穿,因其威力過大王某某將該槍狀物收在家中不再使用。2017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偵測到王某某家中私藏槍支,自此,王某某非法制造槍支的事實敗露。
2017年7月,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某非法制造槍支罪起訴到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後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王某某在開庭時泣不成聲,其稱因自己法律意識淡薄、意識不到自己的愛好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巨大危害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本來自己都要準備結婚了,現在一起都完了,真是悔不當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屬於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法律規定,犯此類罪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林文靜)
(2017-07-31)
紅網永州站7月24日訊(通訊員 謝新華)7月24日,三次共轉賣冰毒2.1克的劉某,被新田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現年四十多歲的劉某,數年前染上吸毒的毛病,曾因吸毒被公安機關多次處罰,仍不悔改,2016年4月劉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劉某吸毒開支大,便想從自己購得毒品轉賣一點出去“賺”點小錢,有了這種想法,劉某便尋找這種“划算”的“生意”。
2015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劉某在自己家中將1小包約0.5克冰毒轉賣給江某,從中獲利100元。過了幾天,劉某再次在自己家中將1小包約0.8克冰毒轉賣給江某,從中獲利200元。
2016年底的一天下午,劉某來到江某家,將1小包約0.8克冰毒轉賣給江某,從中獲利150元。
不久,劉某因吸毒再次被公安機關抓獲,通過工作,劉某供述了轉賣冰毒的事實,新田警方依法將劉某刑事拘留,公安機關將該案偵查終結後,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法院認為:劉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非法向他人銷售,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一審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劉某轉賣毒品的違法所得450元予以追繳。
(2017-07-24)
近日,江西省進賢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胡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經查明:被害人熊某與被告人胡某系再婚組合的家庭。雙方自登記結婚後,未生育小孩。2015年12月熊某婚前獨子因車禍去世後,雙方感情出現裂痕。之後熊某多次向胡某提出離婚,胡某均不同意。2016年11月27日,熊某邀請朋友來其住處調解和胡某的離婚事宜未果。11月29日晚,胡某因不想離婚欲喝農藥自殺,被熊某等人發現並制止。當晚,胡某傷心之時萌生與熊某同歸於盡的想法,欲先殺死熊某再自殺。次日凌晨,胡某手持菜刀將正在睡覺的熊某砍傷,熊某痛醒反抗並呼救,後被人發現制止,熊某隨即被他人送醫救治。之後,胡某前往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持刀殺害丈夫熊某,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因受害人熊某反抗及他人阻止,犯罪未得逞,屬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被告人在欲喝農藥自殺未果情況下,產生要與受害人同歸於盡的想法,從當時被告人主觀心態看是欲置受害人於死地,從受害人受傷部位看,受害人全身15處創口,且受害人痛醒後,被告人並未停止傷害,而是繼續對其頭肩部砍,充分證實被告人在悲憤之下故意殺人的心態和行為。被告人案發後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並取得受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中國法院網 黃淑麗)
(2017-07-16)
酒後爭執竟將對方頂成腸破裂
三門峽一男子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 房琳 閭斌 通訊員 張傳新)
酒後與人起爭執,竟用膝蓋將對方頂成了腸破裂。近日,三門峽市湖濱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
2016年7月9日22時許,李某酒後到三門峽市區某店內按摩,期間與女店主發生爭執,女店主為躲避李某離開按摩店,酒後的李某卻開始用腳踹店門。該場景恰巧被店主的朋友周某看見,隨即上前阻止,後二人在理髮店門口撕扯。
在此期間,李某不斷追逐周某並扇其耳光,後又用膝蓋頂周某腹部。後在他人報警後,二人被帶回公安機關調查。經初步檢查,當時周某除嘴角有血跡外,雙方身體及其他部位均無明顯外傷,二人均不要求到醫院檢查並達成了治安案件現場調解協議書,之後後雙方各自離開。
次日10時許,周某因肚子疼痛先後到兩家診所就醫,兩診所均以周某疑似內臟受傷為由告知其去醫院檢查。後經檢查診斷,周某為創傷性小腸破裂、失血性休克、腸繫膜動脈損傷、左側鼓膜穿孔,遂於當日住院並進行手術,住院29天。經三門峽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周某傷情為重傷二級。同年10月20日,李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今年4月25日,李某的家屬代其賠償傷者周某各項損失25000元且已履行,周某對李某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當庭認罪,且系初犯,親屬又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可視為其有悔罪表現,對其可酌情予以從寬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本文來源:大河三門峽)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