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無冤無仇男子劃傷奔馳被拘 一時手賤劃車被判尋釁滋事罪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一男子駕車到商場購物,停車後隨手用車鑰匙劃傷一輛奔馳轎車,經鑑定後修復還原價值達到刑事責任標準。昨天,肇事男子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7月17日,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公安分局接到段某報警稱,他停放在某大型商場地下車庫的黑色奔馳轎車被人劃傷車門及保險桿。

  神龍派出所出警調查,被劃傷的黑色奔馳轎車價值140萬元,車門及保險槓被鋭器劃了約1米長的劃痕。

  經鑑定,車輛被劃傷部位的修復費在5000元左右,超過法律規定的3000元的刑事立案標準,民警遂立案開展調查。經視頻追蹤、信息比對,鎖定肇事者為陳某,43歲,江西人,在漢工作。

  7月28日,民警將陳某抓獲。陳某承認,當天,他駕車到商場購物,停車準備上樓時,一時手賤,掏出鑰匙在一輛黑色轎車上劃了幾下。得知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後,陳某後悔不已。昨天,陳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介紹,陳某和段某沒有任何瓜葛,互相也不認識,從而構不成損害公私財物,定性為涉嫌尋釁滋事更適當,而尋釁滋事的立案標準為3000元,轎車損害價值在5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