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吐槽被拘:文明程度要看民眾有無質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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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華洲警方 官方微博截圖
據財新報道,繼河北“挑食被拘”案後,陝西又發生一起“網友質疑政府強制捐款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近日,渭南市華州區網友“劉銘”在網上發帖,質疑“華州區政府強制所有公職人員捐款200元請問是否合理?”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當地通報稱,網帖中所提捐款為華州區建立健康扶貧基金向全區募捐,屬自願捐款。
查看網帖內容可以發現,當中的確有“華州區強制所有財政供養人員捐款200元”的表述,但整個網帖幾乎都是在使用問號,表達一種質疑的情緒;且最後也稱“希望明查”。網帖或許在事實陳述方面有些誇張成分,但真的足以構成“尋釁滋事”嗎?目的和動機存在嗎?
而細讀通報中的一些細節表述,卻足以發現諸多認知和邏輯上的問題。比如,通報稱募捐屬自願,“李某因不滿捐款,便在網絡上發佈虛假信息希望引起關注。”如果捐款真的是純自願的、自發的,李某為何“不滿”,這個“不滿”的因果邏輯有些講不通。
▲圖據@華洲警方 官方微博
再比如,通報稱“僅因個人對捐款事項不滿,便在網上發表帖文”,意思是,個人的不滿不是事兒,不能在網上發帖表達?那麼,什麼樣主體,什麼樣的不滿,才有資格在網上發表帖文?這個邏輯,我也看不明白。
有意思的是,一方面,通報稱捐款屬於自願,一方面也承認,“個別單位在組織募捐活動時,為提高本單位支持扶貧工作力度,存在攀比思想,急於求成,工作粗疏,導致個別公職人員對募捐活動產生誤解。”且質疑“逼捐”,“劉銘”並非首例,在渭南市政府官網的市長信箱欄目中,有市民早在6月7日就反映過華州區“強制募捐”問題。
揆諸現實,遭遇過類似“集體捐款”套路的人都知道,當一場捐款是集體組織的時候,比如該事件當中“區委、區政府號召公職人員踴躍捐助”,這無形中就會形成道德壓力或者説是道德綁架。這樣的捐款,或許沒有強制的規定與措施,但卻有着看不見的“強制力”。
從權利與權力的關係來講,一個社會的開放包容與否、文明程度,在於普通民眾有無吐槽、抱怨以及質疑的權利。説實話,如果這樣的質疑也硬要往尋釁滋事上靠,那網絡上的類似言論表達,有太多都可以“涉嫌”,是不是都要被抓起來?
打擊惡意造謠,無可厚非,但如果只是因為觸犯自身的正當權益,而發出合理的抱怨與質疑,哪怕這當中事實有瑕疵、措辭有不當,也應予以包容。權力應當儘量保持謙遜與剋制,這樣社會才會有活力,才會有前進的動力。
當地口口聲聲説,是發帖者在製造負面影響。那麼,從如今的輿論來看,究竟是誰在製造負面影響?類似的事件,在最近一段時期內不是孤立發生,這讓我們有些擔心。
責任編輯:張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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