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職人員借150萬案發秒還 簡直就是人民的名義的翻版!

  女支書借款150萬7年後案發“秒還”

  用於購買別墅 涉貪被判6年有期徒刑

  曾任海淀區遠大村黨總支書記、遠大農工商公司黨總支書記的翟金鳳,退休後被返聘繼續擔任遠大農工商公司顧問,負責同相關業務單位進行接洽、溝通、協商。而翟金鳳也沒有“浪費”手中的這些權力,先是找業務單位“借款”150萬元,以丈夫的名義購買了別墅,後又找業務單位將自己價值8萬元的雅閣轎車“置換”了一輛30餘萬元的奧迪轎車。最終,翟金鳳被人舉報導致案發。日前,市一中院終審以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翟金鳳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女支書案發被開除黨籍

  翟金鳳,女,1953年2月24日出生於北京市海淀區,大專文化,案發前系恆有源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顧問書記。

  海淀區檢察院於2015年4月12日接到海淀區紀委移送有關翟金鳳涉嫌犯罪的線索,並於4月20日將翟金鳳從紀委帶至檢察院接受調查。翟金鳳在接受詢問過程中,始終辯稱業務單位給她的150萬元是借款,但承認了業務單位為其購車並置換的事實。

  2015年5月13日,海淀區紀委在其官網上發佈消息稱,海淀區紀委對四季青鎮黨委原副書記、調研員翟金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6年12月19日,海淀區紀委又向社會通報了翟金鳳一事的進展。經調查,2008年3月及2014年8月,翟金鳳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50萬元,非法收受他人價值32萬餘元奧迪牌汽車1輛,與本人名下價值8萬餘元的雅閣牌汽車折價置換。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決定,給予翟金鳳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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