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十一黃金週期間,青島“38元大蝦”事件成為輿論熱議的話題。類似“遊客在旅遊城市挨宰”的新聞年年都有,每年春節、十一黃金週之後都會成為一段時間內的焦點新聞,相關政府部門在事發後也曾開展打擊行動,但卻無法阻止此類新聞的重複上演。
對於此類現象,有網友認為是政府部門監管、打擊不力,也有網友認為是黑心商家實在是太多。為什麼旅遊城市的海鮮大排檔成宰客的高發地?面對人生地不熟的環境,遊客又能怎樣維權?
●海鮮大排檔宰客已成為假期必備戲碼
説起宰客,最著名的應該是2012年三亞海鮮大排檔“宰客門”事件。微博實名認證用户羅迪發佈微博稱:“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亞吃海鮮,3個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説是被出租車推薦的。鄰座一哥們指着池裏一條大魚剛問價,店家手腳麻利將魚撈出摔暈,一稱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們剛想説理,出來幾個大漢,只好收聲認栽”。
這個事件在接下來引起一系列輿論風波,三亞本地媒體甚至公開與網友叫板。其實,大排檔宰客這種事不僅三亞有,國內幾乎所有旅遊城市都有存在,而青島在宰客這件事上更是有歷史的。
2008年11月,《濟南日報》曾報道,有遊客在青島路邊燒烤攤吃燒烤,結賬加起來有18000多塊。攤主説燒烤不是按串而是按每片肉15到20元結。報警後,經派出所調解,仍按18000元付款結賬。
而在上世紀80年代末,青島就有一條遠近聞名的“殺人街”。上個世紀80年代,這裏建成了海鮮一條街,近百家經營活海鮮的個體小吃店緊緊相挨,儘管只是大排檔,價格又貴,但是人山人海的,“主要是海鮮做得好吃”。因其價格較高,對外地人宰客現象嚴重,落了個“蛤蜊是數着個數賣”的惡名,有“殺人街”之稱。1992年的電視連續劇《殺人街的故事》就紀實描述了“殺人街”上宰客的這些事。
●為什麼大排檔宰客的這麼多?
根據青島市旅遊局統計,“十一”期間,青島共接待遊客400.5萬人次。這麼多來自外地的遊客,通常是第一次抵達青島,即不熟悉交通環境,也不熟悉商品信息,尤其是無法標準化、工廠化生產的海鮮,加之沒有任何人脈關係,幾乎掉進一個信息黑屋,兩眼一抹黑。
而當地商家則相反。他們不僅完全掌握上述信息,而且抱定與遊客是“一錘子買賣”的關係,沒有做熟客生意時維繫“回頭客”的動力。甚至商家也是“流動”的,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此次涉事大排檔的老闆是今年4月才租下房子做起生意。而另據媒體報道,這家大排檔甚至針對黃金週專門準備了“新菜單”。
在這種背景下,儘管理論上存在買賣的自由,但事實上,單個的遊客“貨比三家”成本太高,因而沒有什麼議價能力,這導致旅遊區很容易成為欺詐最嚴重的地方。
●挨宰之後到底該找誰?
一旦遭遇宰客,消費者第一反應都是找派出所解決,很多人也在指責此事中警察和稀泥,不管事,但這其實有些強人所難。派出所説管不了,這是實話。上世紀90年代,相關部門就曾發佈《關於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及《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一般這類事件中,警察難以有證據將事件定性為詐騙或敲詐勒索。警察職能主要是防止當時雙方因為民事糾紛打起來,鬧出治安案件。警察可以對雙方給予一定調解幫助,但卻無權認定這頓海鮮到底該值多少錢。
找工商物價部門?《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第八條:價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舉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是否受理或者轉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十五條: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消費者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這麼長時間的等待,對於外地來旅遊的消費者肯定是不現實的。所以大多數挨宰的遊客只能“認栽”,交了錢“息事寧人”。
當班警察曾叮囑遊客不管給店老闆多少錢,一定要留好證據,便於以後的維權。留下證據是可以走法律途徑,只不過這又是一場漫長的等待,消耗人力物力,對於外地遊客來説,付出成本過於巨大。
所以,最現實的解決方案就只有上網了。一旦在網上轉瘋,一般都會得到妥善的處理。2012年三亞宰客門事件後,三亞市官方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將涉事飯店停止營業,並罰款50萬元;而此次涉事的燒烤店,從十一黃金週開始就有遊客投訴,直至“天價大蝦”事件曝光後,相關部門才對涉事燒烤店下達了罰款9萬元,責令停業整頓並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事前防範,才能避免吃到坑爹飯
要避免挨宰,首先事前就得做足了功課。美食記者小寬認為,如果一定要去旅遊熱門城市,就要避開在最熱門的景點吃東西,去廈門少去鼓浪嶼,到北京少去南鑼鼓巷湊熱鬧,王府井小吃街更是想都不要想,去西安遠離回民街。避開熱門的地方,被宰的幾率少了一半。最最重要的是,尤其是不能叫出租車推薦飯館。
對於沿海城市的海鮮大排檔,小寬寫道:“青島、大連、秦皇島、煙台、三亞、舟山、廈門……你吃到的往往比你家門口的餐廳貴。雖然不至於像38元一隻蝦這麼誇張,但是貴往往是必然的。有沒有又便宜又好的海鮮呢?有,但是遊客找不到。有沒有又貴又好的海鮮呢?有,我建議在預算充裕的情況下,去這種餐廳。有沒有又貴又不好的海鮮呢?有,並且這個是主流。”
如果來一場不做功課、説走就走的旅行,那隻能自求多福了。許多中國人到日本旅行後,最深刻的感受之一就是,日本景區內外的物價都一樣,著名的長崎蛋糕和北海道白色戀人巧克力,在長崎、札幌、東京、羽田機場,價格差距並不明顯;京都著名的清水寺外一杯抹茶冰激凌,不會因為是景點購買,就和京都女孩子下學路上便利店的冰激凌有驚人差距……
而在中國這幾乎難以想象。除了監管、法律等因素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人性,在中國有一種“互害文化”正在形成和蔓延,人人坑人、害人,在中國景區屢見不鮮。
●國外如何防止遊客“挨宰”?
在其他國家,或多或少的存在“宰客”行為,但因為有嚴格的監管體制和行業自律,“宰客”行為很多被扼殺在萌芽狀態。
早在1952年,日本就制定了《旅行業法》,對旅行業從業者實施登錄制度。基於該法,主管政府機構——觀光廳制定了針對旅行業從業者的各種經營規範。比如旅行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必須事先對消費者完全告知,凡違反規定的都將被處以3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雖然,近年來日本團隊遊項目也出現價格與品質不符的現象。但日方對這些現象是努力將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此外發生投訴後追蹤處理,直到問題解決。在日本全國旅行業協會的網站上,專門有受理消費者投訴的“苦情詳談”欄目,該協會在日本全國47個都道府縣設有接待窗口。
在美國各州都有專門的政府部門負責保護消費者權益。該部門規定銷售商品的公司或個人須在商品展示處的標示牌上公佈價格,超收高於公告價格的行為即為違法。如果店家涉嫌欺騙性定價,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或者投訴。
除了政府部門,美國還有民間組織來防止消費者被宰。美國商業促進會則免費向消費者提供黑名單, 告訴他們不要到哪些廠家或商店購買商品,並且接受與解決消費者的投訴,以此充當消費者和商業之間相互信任的媒介,來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