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割鐵路電纜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今年三月以來,山東煙台龍煙鐵路龍口至蓬萊段多次發生電纜被盜案,被盜電纜線上千米,導致經濟損失二百餘萬元。5月4日22時許,蓬萊市公安分局南王派出所民警一舉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36歲的龍口男子於某某當場抓獲。
男子盜割鐵路電纜 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
經審訊,於某某對2017年3月至5月間7次盜竊鐵路電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已被蓬萊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被盜千米致損失二百餘萬元
男子盜割鐵路電纜 犯罪嫌疑人當場抓獲
盜竊正在使用的電纜,會構成破壞電力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已經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對象是正在使用的電力設備,包括用來發電、供電的公共設備,如電廠、變壓器、輸電設備等。破壞電力設備罪的方法多種多樣,如毀壞、拆卸、割斷等等。
破壞電力設備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