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拒絕的請假條請假理由很心疼 據@中國交通報的報道,朋友圈裏出現了一張令人唏噓不已的請假條:假條內容是“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我想去看看”。從假條來看,這位女士從10月18日至27日共請了10天假,要從濟南途徑西安去拉薩看望他的丈夫。從假條的抬頭“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來看,這應該是一對長期分在兩個項目的一線工地夫妻……(10月27日環球網)
不知道這對夫妻是不是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正式工還是臨時工,但有一點可以明確,他們是一對長期分在兩個項目的一線工地夫妻。試想,中鐵20局集團這樣的大公司,這對小夫妻相見這麼難,那麼一些在外地的小公司員工,一些在外地打工的農民工,他們想見一下家人,夫妻要團聚一下恐怕就更難了。
這張“最不忍拒絕的請假條”,可能會勾起廣大一線員工的心酸。這幾年,一線施工承包企業員工的社會待遇雖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總的境況還不容樂觀。“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吃的比豬糟”這一流傳在一線施工承包企業中的順口溜雖然有點誇張,但也從一定程度上是他們生活的寫照。這些施工企業轉戰全國各地,員工們為了養家餬口,他們不得不背井離鄉,與親人分離,從事高強度的勞動。住處環境差、病了能撐就撐,加班加點、被拖欠工錢更是常事。正常的雙休日不能得到落實,更不要説探親假、年假、公休假了。因此,難怪這位妻子在假條上説出“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這句讓人十分心酸的話。
《勞動法》已頒佈很長時間了,但在一些地方很難能真正落到實處。我國《勞動法》規定,工人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含加班),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顯然很多企業都沒有按照《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去實施。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關鍵是很少有政府機構去監督。工人們對工頭只能聽之忍之,稍有不同意見,就有可能被辭退的危險。因此,建立監督機制很有必要,不然再好的法律也是一張白紙。
看熱門新聞就來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也是社會的穩定器。一線施工企業讓企業員工經常回家看看,讓他們分居兩地的夫妻團聚一下,表面上可能會“浪費”一點時間,實際上可以讓員工感受到企業的温暖,極大地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像南京雨花台西善橋岱山保障房建設工地管理方為民工提供近萬套活動板房,並允許民工夫妻一起居住,由此形成南京規模最大的民工“夫妻房”。此舉不僅有效提高農民工家庭生活質量,而且也利於農民工羣體的管理。又如:江蘇南通市在農民工集中的企業選舉外來工當工會主席,讓外來人員在企業更有發言權等等,從而讓《勞動法》真正落到實處。不知道我們的勞動管理部門看了這位妻子的“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的請假條,是不是也會心酸?
請假條
“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這是一位鄭州女教師辭職信的全部內容。
網友在看到這封辭職信之後,紛紛大呼這實在是太有情懷了,堪稱我輩之楷模。
今天下午,網上出現了一張影響力不亞於這個辭職信的請假條,但看完之後給人帶來的只有心酸。
據@中國交通報的報道,朋友圈裏出現了一張令人唏噓不已的請假條:假條內容是“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我想去看看”。
從假條來看,這位女士從10月18日至27日共請了10天假,要從濟南途經西安去拉薩看望他的丈夫。
從假條的抬頭“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來看,這應該是一對長期分在兩個項目的一線工地夫妻……
這樣的理由,怎麼忍心拒絕呢?異地戀不容易啊...
看熱門新聞就來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不忍拒絕的請假條請假理由很心疼 據@中國交通報的報道,朋友圈裏出現了一張令人唏噓不已的請假條:假條內容是“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我想去看看”。從假條來看,這位女士從10月18日至27日共請了10天假,要從濟南途徑西安去拉薩看望他的丈夫。從假條的抬頭“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來看,這應該是一對長期分在兩個項目的一線工地夫妻……(10月27日環球網)
不知道這對夫妻是不是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正式工還是臨時工,但有一點可以明確,他們是一對長期分在兩個項目的一線工地夫妻。試想,中鐵20局集團這樣的大公司,這對小夫妻相見這麼難,那麼一些在外地的小公司員工,一些在外地打工的農民工,他們想見一下家人,夫妻要團聚一下恐怕就更難了。
這張“最不忍拒絕的請假條”,可能會勾起廣大一線員工的心酸。這幾年,一線施工承包企業員工的社會待遇雖然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總的境況還不容樂觀。“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吃的比豬糟”這一流傳在一線施工承包企業中的順口溜雖然有點誇張,但也從一定程度上是他們生活的寫照。這些施工企業轉戰全國各地,員工們為了養家餬口,他們不得不背井離鄉,與親人分離,從事高強度的勞動。住處環境差、病了能撐就撐,加班加點、被拖欠工錢更是常事。正常的雙休日不能得到落實,更不要説探親假、年假、公休假了。因此,難怪這位妻子在假條上説出“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這句讓人十分心酸的話。
《勞動法》已頒佈很長時間了,但在一些地方很難能真正落到實處。我國《勞動法》規定,工人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含加班),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顯然很多企業都沒有按照《勞動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去實施。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關鍵是很少有政府機構去監督。工人們對工頭只能聽之忍之,稍有不同意見,就有可能被辭退的危險。因此,建立監督機制很有必要,不然再好的法律也是一張白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