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險企公司治理存問題 保監會一日發五監管函

  保監會一日發五監管函 加碼防風險

  在治理保險業亂象方面,保監會持續加碼。繼9月30日保監會一日連開5張罰單後,10月11日,保監會官網再次連續掛出5份監管函,珠江人壽、上海人壽、陽光人壽、渤海人壽、君康人壽這5家保險公司與關聯方的部分關鍵交易被保監會緊急叫停。

多家險企公司治理存問題 保監會一日發五監管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圖)中新社發 王子瑞 攝 圖片來源:CNSPHOTO

  監管函顯示,保監會在今年2月至4月,對上述險企進行了公司治理現場評估,5家保險公司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運作、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等方面存在問題。對此,保監會要求上述5家保險公司自監管函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禁止公司直接或間接與關聯方開展包括借款等在內的部分交易。上述6個月期滿之日起3個月為觀察期,觀察期內,保監會將對此項監管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視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據瞭解,5家保險公司中君康人壽和渤海人壽均涉及股權方面問題,另外3家被點名的保險公司分別存在高管不參加董事會會議、關聯交易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具體來看,陽光保險、珠江人壽以及上海人壽主要在公司治理和內部管控方面存在問題較多。例如,在上海人壽治理現場評估發現的問題中,存在董事會運作不規範、獨立董事制度缺失、管理不規範、高級管理人員免職未按時報備等問題,而珠江人壽則是在股東大會、董事會以及經營管理層經營運作等方面均被發現問題。而除了董事會運作不規範、公司章程不完備等問題,陽光保險還因未設立董事會秘書被點名。

  在5家被點名險企中,渤海人壽問題較為嚴重,被保監會“數罪併罰”。據監管函,渤海人壽除存在股東股權質押解質押管理不規範的問題,還存在股東大會運作管理不規範、董事會運作不規範、監事會運作不規範、關聯交易管理不規範、信息披露不及時、發展規劃執行評估不到位、高管人員離任審計不及時、薪酬制度不符合監管要求等多項問題。

  依據相關規定,保監會要求上述險企高度重視公司治理評估發現的問題,在接到本監管函後立即實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項工作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當明確具體時間和措施,確保將每一項問題的整改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

  各類行業亂象已經引發保監會的高度重視。在11日舉行的“2017年中國壽險十月前海峯會”上,保監會副主席黃洪直言,我國人身保險市場在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尤其是有些亂象與監管不力直接相關,説明強化監管勢在必行、迫在眉睫。同時,他也再次強調,強化人身保險業監管,重點是堵塞制度漏洞,補齊監管短板,治理市場亂象,維護市場穩定運行。在治亂方面,對於違背經營規律、形成風險隱患的保險機構,堅決予以整治,有效遏制違法違規行為。

  東方金誠首席分析師徐承遠認為,保監會加大處罰力度是保險領域強監管的具體表現,有利於遏制保險業風險積聚。保監會的強監管措施突出了“保險姓保”的原則,有利於引導保險行業迴歸本源,保障保險資金安全,服務實體經濟。同時他預計,保險業強監管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的常態,保監會將圍繞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二代”體系,加強風險防控推動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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