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神仙附體多次強姦繼女大尺度讓人驚呆了!趙某覺得繼女苗苗(化名)年輕漂亮,想與其發生關係,因害怕苗苗不願意,趙某謊稱自己是“神仙附體”,以發生關係能祛除災難為由,多次與苗苗發生性關係。記者昨天獲悉,今年4月份,密雲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繼父神仙附體多次強姦繼女 大尺度讓人驚呆了
趙某與妻子崔女士是再婚家庭,二人於2008年結婚,崔女士帶着15歲的女兒苗苗與趙某共同居住。婚後,趙某帶着妻子回了趟老家,而這次回來後,趙某常説他的身上從老家帶回一個“仙家”,在家裏他總擺出“神仙附體”的動作,慢慢的崔女士和苗苗也開始相信趙某真的“神仙附體”了,家裏有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會請趙某招來“神仙”問辦法。
2012年初,苗苗19歲。趙某擺出“神仙附體”的樣子對苗苗説,在跟別的男人有性關係前,必須把身體先交給他,這樣能祛除災難,不然就會發生不好的事。苗苗聽後心裏害怕,但仍相信了繼父的話,並和繼父發生了性關係。
據瞭解,直到今年1月,趙某多次以“仙家”的口氣威脅苗苗,讓苗苗同其發生性關係。因為相信趙某是“神仙附體”,雖然苗苗心裏不願意,但都沒有反抗。
此後,苗苗把這件事情告訴朋友,在朋友的勸説下,苗苗意識到繼父所説的“大仙”都是假的。隨後,苗苗報案,趙某被抓獲。
據趙某供述,他覺得苗苗年輕漂亮,就想和她發生性關係,但是怕苗苗不願意,就假借“神仙附體”的名義,告訴苗苗跟他發生性關係都是“神仙”讓做的,這樣能祛除災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無視國家法律,為滿足淫慾,以迷信要挾、誘騙手段長期多次與婦女發生性行為,違背了婦女意志,侵犯了公民人身權利,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趙某能夠當庭自願認罪,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今年4月份,密雲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