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保安患癌被開除的新聞被曝光後,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在鼓樓一家小區做保安的吳師傅(化姓),由於查出肺癌,病情嚴重到已不能正常工作。由於要定期去醫院化療,他向物業公司請了一個月的病假。在此期間,公司按照有關規定,每月仍按時給吳師傅發醫療期工資。到了第二個月,當病情未見好轉的吳師傅再次來到公司,申請延長病假時,公司領導開口就是一 句,“你之後不用來了”。
吳師傅怎麼也弄不明白,工作了7年的公司,怎麼能因為自己生病,説翻臉就翻臉。雖説每月只有2000多塊的工 資,沒有五險一金,但他一直勤勤懇懇。妻子沒有穩定的工作,剛滿20歲的兒子還在上大學,家裏處處都需要錢。親耳聽到公司説要解僱他,吳師傅頓時慌了神, “幹了這麼久,怎麼能因請病假就不要了?”吳師傅説,不為別的,就為討個説法,自己也要弄明白。經好心人幫助,吳師傅來到鼓樓區人社局諮詢。
法律援助律師告訴他,這種情形下,物業公司的解僱行為是違法的。原來,當初吳師傅是拿着醫院的診斷書和病假證明,到物業公司請假的。也就是説,公司是在明明知曉其患病的情況下,還將其開除。
保安患癌被開除,背後內幕令人憤怒,按照規定,吳師傅擁有兩年的病假醫療期,其間物業公司應當照常為其發放醫療期工資。待醫療期滿後,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履行勞動關係進行協商,如果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那麼物業公司應當給予吳師傅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鼓樓區人社局勞動仲裁委第一次開庭,物業公司拒不承認違法行為。第二次開庭,仲裁員給物業公司做了不少思想工作。最終在調解下,物業公司最終允諾給予吳師傅 兩年醫療期間的工資、部分醫療補助以及解除勞動關係後的經濟補償金,總共合計近4萬塊。不過,這筆錢還是吳師傅讓步下的結果。原來,生病的吳師傅在醫藥費 和時間上都等不及,為了快速解決這個事情,只能低頭讓步。
58歲的劉宏是一位父親,也是一位晚期癌症患者。這兩天,他整夜睜着眼,情不自禁地翻看女兒的手機。看到別人發給女兒的微信——《在蘭州一所大學教英語(精品課)的她,在患癌後就被開除了》,淚水止不住地往外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