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合力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

  中宣部文化部等七部門合力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

  中新社北京9月13日電 (記者 應妮)中宣部、文化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在13日的文化部第三季度例行發佈會上,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長陳彬斌表示,方案主要是解決公共文化機構運行機制和體制方面的瓶頸問題。

七部門合力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

  資料圖:中國美術館主辦“首屆全國雕塑藝術大展”。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方案提出,圍繞中央關於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總體部署,加強黨對公共文化機構領導,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要求,以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為重點領域,推動公共文化機構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羣眾參與管理,落實法人自主權,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效能。

  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全國市(地)級以上規模較大、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基本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方權責更加明晰,運轉更加順暢,活力不斷增強,人民羣眾對公共文化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方案強調,要從建立以理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相關方職責、制定機構章程、規範管理運行、加強黨的建設等五個方面明確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的組織構架和運行管理體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舉辦單位,指導組建理事會和管理層,負責對公共文化機構和理事會建設進行監督指導、績效考核。理事會由政府有關部門、公共文化機構、服務對象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構成,行使對公共文化機構的決策權,對舉辦單位負責,負責本單位的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重大業務、章程擬訂和修訂等決策事項。管理層由公共文化機構行政負責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組成,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對理事會負責,按照理事會決議自主履行日常業務管理、財務資產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員管理等職責。

  陳彬斌指出,這一方案主要是解決公共文化機構運行機制和體制方面的瓶頸問題,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理順政府、市場、文化機構之間的關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民眾心目中的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是什麼樣子?從我們借鑑國際經驗各方面來看,首先應該是政府支持,管得不僵化,要有活力。其次這個機構能夠及時、迅速瞭解受眾的需求,並且作出反應,提供受眾需要的服務和產品。第三,這個機構運行應該是高效的,投入產出是節約的,同時提供的服務是優質的、現代的。”

  該方案明確了推進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分為試點階段(2017-2018年)和深入實施階段(2019-2020年)兩個工作步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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