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因強拆死亡系村民自焚 家屬第一時間提出五點質疑

   此前,山東村民在強拆中,被大火活活燒死一事引發了社會的熱議。9月20日下午,平邑縣政府再次通報稱,火災由死亡村民自焚所致,並披露了調查過程。在通報結果出來後,死者家屬在第一時間表示了質疑。


在死者張紀民家被燒燬的房屋內,女兒的課本散落在地

  平邑官方9月20日通報調查過程如下

  經現場勘查,在張紀民家院子西北部發現四具滅火器,其中三具滅火器壓力錶指針為0,表明內部乾粉已完全噴出,另一具剩餘少量乾粉;在院內西部雞圈北側和東側發現並提取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酒瓶和三個“龍江家園”酒瓶碎片,經檢驗兩瓶黃色液體為汽油,在兩瓶體及碎片上均檢出張紀民DNA基因分型。

  另經勘查,張紀民宅院堂屋室外正門西側台階處有一起火點,該起火點周圍無火災蔓延痕跡,分析為獨立起火點,提取衣物殘骸,從中檢出汽油成分。張紀民住宅主房屋內門口西側有另一處起火點,主房屋門燒失,屋門外部門栓和門鎖呈分離狀態,屋門內插銷呈拴閉狀態,西側門框過火痕跡內側重於外側,下部重於上部,為室內液體低位燃燒形成,門檻炭化痕跡內側重於外側,證明該處也存在室內液體低位燃燒情形,在該處提取的地面殘留物也檢出汽油成分。另外死者項部、左手腕處碳化衣物殘片均檢出汽油成分。

  經法醫檢驗,張紀民上衣夾克右下兜內有塑料打火機1個、手機1部,左下兜內有塑料打火機3個。法醫認定張紀民存在全身廣泛性生前燒傷,未發現除燒傷以外的其他損傷,系燒傷致死。死者下頜部可見一白色毛巾燃燒後殘片覆蓋,相應頸部皮膚未見軟組織挫傷,符合火場中求生自救跡象。

  經訊問被刑拘人員、詢問現場羣眾和知情人,死者張紀民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一直未與拆遷方達成協議。9月14日早7時許,平邑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蘇然根據與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及該鎮工作人員高羣的事先約定,帶領本分局6名工作人員對張紀民妻子潘進惠實施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2個多小時。

  在蘇然等人控制潘進惠的同時,高羣帶領平邑縣地方鎮大瑤草村人王永飛、平邑縣地方鎮下坡村人莊銀田、平邑縣地方鎮歸來莊村人武海楊等15人趕至張紀民住宅附近準備實施強拆。

  魏運波及東崮管理區書記兼社區總支書記管彥省先安排後東崮村支部書記高新和村主任高學明前往張紀民家中做工作未果,又安排高羣和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前往勸説,高羣、楊某某發現張紀民家大門仍然從內部鎖閉,高羣通過宅院門縫和院外高處發現院中一鋁盆內的衣物正在冒煙,魏運波即讓蘇然、高羣安排平邑縣地方鎮愛華村人韓飛飛到附近加油站拿回兩具滅火器,韓飛飛與王永飛翻過張紀民住宅西院牆用滅火器將院中鋁盆內的火撲滅。

  之後,管彥省安排高羣指使莊銀田駕駛剷車將西院牆推倒,推牆過程中,莊銀田看到張紀民正在屋門內向剷車方向投擲瓶子類東西。此時站在院西牆外的平邑縣地方鎮興仁莊人彭京璐通過院牆缺口也看到張紀民從門內向外投擲東西,並拋灑液體。

  接着發現,張紀民主房門前平台上燃起明火。魏運波安排人從地方鎮政府帶着四具滅火器趕到現場,與高羣等人用滅火器共同將明火撲滅。隨後,張紀民住宅主房門內突然冒起黑煙,迅速變成明火併燃及屋門。高羣等人慾用滅火器撲救屋內明火,有人大喊“屋內有煤氣罐”,在場人員遂撤離現場。

  之後,魏運波、管彥省等人安排人員在屋後用石塊投砸張紀民住宅後窗,欲砸碎玻璃通風散煙,避免張紀民被煙嗆死,後來發現屋內火勢迅猛燃起,現場人員均退避散離。管彥省、魏運波分別撥打110報警。

  另經公安機關調查瞭解,9月11日,後東崮村村民高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張紀民曾主動向其展示三個煤氣罐和兩桶汽油。9月13日,後東崮村村民楊某某到張紀民家做工作時,也發現在其堂屋門內西側有兩個小型煤氣罐、兩個裝有黃色液體的塑料桶、五六個裝有黃色液體的“龍江家園”透明玻璃酒瓶。

  經調取平邑縣地方鎮供銷加油站監控視頻和銷售汽油名單查明,9月11日、13日張紀民分兩次在地方鎮供銷加油站購買九升汽油。

  張紀民家屬表達五點質疑

  第一、此事由政府強拆所致,事後偵查工作是由平邑警方進行,平邑警方事發四天後才控制相關當事人,甚至四天內平邑縣都不承認強拆的事實,平邑警方的調查結論不能令人信服。

  第二、在事發現場的張紀民已死,其他人都是強拆人員,事發後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控制相關人員,這些人員有足夠的時間統一口徑掩蓋犯罪事實。

  第三、通報稱首先發現張紀民院內有火然後強拆人員翻到院牆內滅火併仍然繼續強拆將西院牆推倒。發現院內有火可以預見張繼民可能會有過激行為,這時仍在進行強拆,律師認為這“無疑是火上澆油”;稱即使張紀民是自焚,也是強拆人員逼迫所致,而且是故意。

  律師指出,明知其行為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仍然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亦可成立間接故意殺人。即使根據這段表述,調查結論稱系張紀民自身行為所致,在邏輯上也不成立?

  第四、根據羣眾掌握的錄像,在房屋着火後強拆人員仍然扔東西到張宅,火勢較小的第一階段有強拆人員在院內。

  律師稱,事件的關鍵在於火勢由小火變為大火的時間點。大火燃起的前幾秒種強拆人員由院外進入院內,然後火勢失控。律師認為,“很顯然是強拆人員的突然進入及其行為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第五、律師認為,必須由更據公信力的調查機構才能真正查清案件事實,此事至此已經完全被地方掌控,毀滅證據統一口徑製造假案都不能排除。

  平邑強拆致死一事發生於9月14日,平邑縣地方鎮後東固村農民張紀民在家中被燒死,妻子潘進慧同一天被多人綁架並毆打,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事件涉及當地拆遷項目,財新網曾報道此事。(詳見《山東臨沂村民強拆中死亡 當地拆遷每平方米60元》)

  事情調查期間,平邑縣官方事發後三次定性為“民宅起火”,並在最近一次通報中稱死者自焚。9月17日,臨沂官方確認此事為惡性強拆事件,同時叫停當地強拆,承諾補償到位。隨後,臨沂市委副書記張宏偉看望潘進惠並道歉。目前,平邑縣地方鎮黨委書記和鎮長被停職檢查,地方鎮黨委副書記魏運波等七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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