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記者因未婚夫劈腿自殺 死狀慘不忍睹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綜合

  女記者因未婚夫劈腿自殺,死狀慘不忍睹。11月27日凌晨1時許,媒體女記者段丹峯,在朋友圈和微博發佈男朋友婚前劈腿的消息,表露出輕生念頭。前街一號記者從段丹峯家屬處瞭解到,27日凌晨,段丹峯在合肥一處住宅樓從11層墜下身亡。經警方初步認定,段丹峯系自殺。

女記者因未婚夫劈腿自殺 死狀慘不忍睹

  女記者墜樓身亡

  段丹峯與潘奧合影

  據段丹峯朋友介紹,段丹峯與男朋友潘奧是在一場採訪活動中認識的,後兩人相戀。段丹峯在北京的一家媒體工作,潘奧在安徽合肥一家媒體做攝像記者,兩人一直異地戀。

  段丹峯微博狀態顯示,兩人感情很甜蜜,11月20日左右,兩人感情疑似出現變化。26日上午,段丹峯從出差所在地蘇州趕到了潘奧所在城市合肥。

  段丹峯大學同學張旭(化名)告訴前街一號記者,段丹峯在26日下午7點到達事發小區,“帶了啤酒,應該是喝酒的”,上了他們位於11層的婚房,因為沒有房屋鑰匙,段丹峯無法進門。

  次日凌晨1點20分,段丹峯在朋友圈發佈長文,表達因感情問題意欲輕生,並配有一張與潘奧相擁的親密合影。在朋友圈中,段丹峯寫道,潘奧有新歡楊某,短短几天變化太快,沒有給她留下緩衝的餘地,潘奧已經一天兩夜沒接她電話,自己此刻正在新房外。據段丹峯朋友介紹,與潘奧的合影正是今年9月初,兩人去給朋友當伴郎伴娘,在別人婚禮上,潘奧曾向她求婚。

  27日凌晨2點多,小區保安在巡邏時發現段丹峯墜樓在地。急救醫生達到現場後,發現已無生命體徵,送醫院搶救無效確定死亡。

  段丹峯因潘奧婚前出軌自殺死亡的消息在網上傳播後,潘奧和“小三”的工作、照片等個人信息在網上被曝出。很多認識段丹峯的朋友表示,段丹峯是個堅強、善良、熱情的好姑娘,為她感到惋惜。

  警方判定系自殺身亡

  段丹峯親朋在跳樓處祭奠

  段丹峯的弟弟段先生告訴前街一號記者,段丹峯與男朋友潘奧相戀一年多,其間兩人雖經常為一些小事吵架,但感情還算好,兩人已有結婚打算,國慶期間雙方家長已經見過面。

  11月28日上午,段丹峯家人和朋友在派出所見到潘奧及其父母。警方告訴段丹峯家屬,根據現場勘查、法醫鑑定和監控材料,確定段丹峯為自殺。

  段先生稱,潘奧告訴段丹峯家人,他和丹丹已經分手,房子是自己出資購買,也是自己裝修,並不是為結婚準備的婚房,“新房是按照我姐喜歡的類型裝修的,兩人準備結婚,這事雙方家屬都知道,現在出事了他卻這麼説。”

  段丹峯朋友圈

  事發週末,潘奧和楊某在南京散心,但堅稱兩人並不是男女朋友關係。段先生稱,當晚潘奧電話處於關機狀態,凌晨1點多開機後,有給段丹峯迴過電話,通話時長為20多秒。至於段丹峯生前最後一個通話與潘奧説了些什麼,潘奧告訴段丹峯家屬“説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話”。

  隨後,段丹峯從11層樓道的窗户躍下,結束了自己29歲的生命。段丹峯家屬質疑,潘奧可能在這通電話中刺激到段丹峯,致使段丹峯做出極端舉動。張旭稱:“段丹峯不是個軟弱想不開的傻姑娘,是渣男步步緊逼,做的太過分。”

  今日下午,前街一號記者多次撥打潘奧電話,均被掛斷。芙蓉路派出所民警表示,該案件有相關民警調查,自己並不清楚,尚不便透露。

  律師:男子或無法律責任

  潘奧是否應對丹丹死亡負責?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如果男女雙方為夫妻關係,則依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間有忠實義務。如果由於男方違反忠實義務,存在過錯,間接造成了女方的人身損失,雖然依據現有法律不能要求男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應給與女方親屬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