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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江西長運方面正式對外公開通報“南昌—餘干”班線“甩客”事件處理結果,責令涉事車輛責任經營人到公司進行約談,責令涉事駕駛員作出書面檢討並取消該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資格,此外還要求涉事車輛責任經營人向公司繳納違約金及商譽損失共計4000元。
10月11日,江西長運方面正式對外公開通報甩客事件處理結果
通報稱,南昌至餘干班線10月6日15時50分從餘干車站外發往南昌的贛AC5533號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車道路運輸條例》規定未將旅客送達至青山客運站,在瑤湖師大地鐵口調頭返回餘干,給個別旅客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心理傷害。
江西長運南昌長運有限公司客運三分公司在調查核實後,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通報處理:責令該車責任經營人來公司進行約談,接受從業知識和社會公德之教育;責令該車駕駛員作出書面檢討並在青山客運站相關場所張貼,在分公司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通報;取消該駕駛員駕駛該公司車輛資格,並永不錄用。
此外,對涉事車輛10月6日的甩客行為,要求該車輛責任經營人向公司繳納違約金3000元,另補償公司商譽損失1000元,共計4000元。
江西長運南昌長運有限公司客運三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江西網記者:“以上處理決定已全部執行到位,公司已將此事通報司屬各責任經營人、駕乘人員,對南昌至餘干,南昌至萬年等公路方向的重點車輛將與每個責任經營人進行約談,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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