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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曉起訴葉璇 兩人恩怨不斷到底怎麼回事?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綜合

  李依曉起訴葉璇 兩人恩怨不斷到底怎麼回事?

  在印小天的生日聚會上,藝人葉璇的寵物犬將演員李爍(藝名:李依曉)咬傷。新京報記者今日從朝陽法院獲悉,李依曉認為事後葉璇的言論與事實不符,致自身名譽受損,將葉璇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索賠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李依曉起訴葉璇 兩人恩怨不斷到底怎麼回事?

  李依曉訴稱:“2014年9月23日凌晨,我在參加印小天生日聚會時,被葉璇的阿拉斯加寵物犬咬傷,我頭部和耳朵受傷嚴重,傷口縫合達20餘針,我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傷害,目前傷痕修復和心理康復治療仍在進行中。傷害發生後,葉璇作為狗的主人理應盡到賠償和道歉的責任,但其不但沒有賠償和道歉,反而多次在各種場合發表歪曲事實惡意中傷我名譽的言論。”

  在2015年11月5日新京報一篇題為“葉璇:怎麼生活都會被説萬人迷就是萬人敵”的報道中,葉璇稱:“我的狗確實傷了她,但不是咬的,是撓的”、“他們喝了很多的白酒後,十個人到我房間來跟狗玩”、“煙酒的味道狗不喜歡,又是夜裏1點,她強摟着狗的脖子拍照,狗害怕別人侵犯它的咽喉,於是就推了她一把,把她的後腦勺頭皮給撓開了”。2015年11月5日,李依曉發表聲明並向葉璇發出律師函,要求立即停止對事件嚴重失實且引人誤導的陳述和宣傳,並向其賠禮道歉。

  李依曉認為,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屬於惡意中傷的陳述,誤導讀者,致其社會評價降低,對其名譽造成極大負面影響。葉璇沒有對事件真實情況進行描述,也沒有在收到聲明及律師函的同時做出積極回應,造成對其名譽損害的事實持續發生,行為存在嚴重過錯,應承擔名譽侵權的法律責任。

  2015年12月初,李依曉將葉璇訴至北京朝陽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名譽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索賠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悉,此案受理後,已於今年1月底在朝陽法院酒仙橋法庭召開庭前會議。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弓箭[搜狐湖南省長沙市網友]

  又是狗血鬧劇,是狗咬還是是狗撓的,要問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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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多久的新聞了,還拿來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