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雷同卷”起爭議 試卷雷同如何評判?
客户端北京9月17日電(記者 闞楓)近日,天津一位考生在通過公務員考試面試與政審之後,卻被告知其筆試出現“雷同卷”,從而成績無效。事件曝出後,有關公務員考試“雷同卷”的爭議被輿論關注,公務員考試如何判別試卷雷同?如何保障評判公開公正?考生不服“雷同”又能怎樣申訴?
資料圖 記者介紹,公務員考試中,雷同卷的評判標準分為主觀卷和客觀卷兩類。例如,主觀卷中,考生之間同一科目答卷的作答內容,包括文字表述或主要對錯點,出現高度一致;就客觀卷而言,兩名以上考生在客觀卷的答案中,所選擇並塗寫的答案,存在高度一致性。
李曼卿表示,國家為保證公務員考試的公開公正,在技術、人力、試卷設置、法律及事後權益保障等多個層面都進行了規範。例如,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強考試監管,提高保障考試安全的技術防範水平,通過一題多卷等組題方式防止有組織作弊,通過專業機構對考生答題信息進行檢測,甄別雷同試卷。
那麼,判定雷同卷應該在何時告知考生呢?李曼卿介紹,雷同卷的甄別鑑定,需要經閲卷專家確認,甄別鑑定本身也需要一定時間,並且在通報雷同卷之後,有的考生還會進行申訴,因此,每個地方的處理進度不一樣。
資料圖 黃威銘 攝
追問:考生不服“雷同”如何申訴?
上述天津公務員考生“雷同卷”爭議事件中,不少網友質疑,考生要求查看“雷同卷”為何遭拒,甚至有網友質疑是否存在“蘿蔔招聘”。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查卷遭拒無可厚非:“這麼多考生,認為自己的分低了、判錯了,都要去查卷子,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太大。”
“就我國目前規定而言,公務員考試結束後,任何人沒有任何理由查看公務員考試試卷,即使複查申請通過,也是工作人員進行復查,本人看不到自己試卷。”李曼卿表示。
不過,李曼卿介紹,考生如對雷同卷的鑑定結果不認同,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規定,報考者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李曼卿説,按照規定,對報考者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告知報考者擬作出的處理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報考者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對報考者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
記者查閲人社部在2016年8月發佈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樣式)》,《決定書》中明確,如對處理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