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的柏女士近日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留觀室給孩子哺乳時,被一名只有六歲的小孩子拿着手機拍照,在阻止的過程中還與對方家屬起了爭執。現場還有很多人圍觀,幾乎一邊倒地很多人勸起柏女士,讓她不用太較真,小孩子還不懂事。
柏女士的婆婆追上小男孩並把手機搶了過來,怕引起誤會,柏女士當即讓婆婆把手機還給男孩,並試圖尋找男孩的家屬。“然後小孩的奶奶就過來了,説她孫子只有五六歲,什麼都不懂。”柏女士稱,“對方説我們嚇到她孫子了。”
雙方就此事產生了爭吵,在現場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大家都紛紛勸起了柏女士,讓她“沒必要較真,只是小孩子不懂事”。聽到這話,柏女士更感到委屈。一般來説,男孩子6歲也不算太小了,起碼知道了男女有別,家長應該要教育孩子在這方面要注意。
這事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大多數網友覺得這個小男孩非常不禮貌,沒有教養。
其實我聽到這裏是非常氣憤的,其一對人的隱私部分拍照是極其不禮貌的行為,而且6歲的孩子已經不小了,應當知道男女有別。其二,對方的家長沒有教育好孩子,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寫“小孩子的惡”,因為家長過分溺愛,凡事都以“孩子還小”為藉口為他打掩護,結果小孩子把一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少女用火鍋澆得毀容了,簡直觸目驚心。
我國法律對於隱私權的定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受他人侵擾、知悉、使用、披露和公開的權利。
不能用孩子小不懂事來作為侵犯別人隱私或是做傷害到其他人的藉口,小孩子不懂事可以引導和教育,大人在場非但沒有制止,反而説小題大做。有這樣的家長,對於孩子日後的成長很是擔心啊,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