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以妻換衣為由阻搜查 結果卻悲劇了

  8月15日,記者從江蘇省沭陽縣法院獲悉,沭陽法院執行局到該縣任某家強制執行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遭到“老賴”任某妻子百般阻撓,以換衣服為由阻礙法院搜查。

老賴以妻換衣為由阻搜查  結果卻悲劇了

  據法院介紹,任某系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的被執行人。沭陽法院判決被告任某向原告劉某賠償34112.5元。由於任某未能如期履行已生效的法律義務,權利人申請沭陽法院強制執行。由於任某長期在外打工,以躲、藏、逃等多種手段規避法院執行,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8 月13日,沭陽法院執行局執行警車抵達被執行人居住小區。搜查組人員敲響被執行人任某家的大門,可是任憑執行人員如何敲門,被執行人任某家仍然沒有開門。突然,執行人員看到安全門上的貓眼裏有暗影一閃即逝,執行人員迅速喊話。“我們是沭陽法院執行局執行人員,我們確定你們有人在家,請你馬上開門配合我們執行,否則我們將採取特別措施,強行開鎖進行搜查……”執行長湯正説。

  經過短暫地沉寂,房門突然被一名女子(被執行人妻子,王某某)打開,執行人員首先向其出示執行證件,並告知法院將對其住所採取搜查措施,同時出示沭陽縣人民法院搜查令。

  “憑什麼要搜查我家,我們家東西丟了怎麼辦?”王某某百般阻撓。“我們已經向你出示了沭陽縣人民法院搜查令,我們依法進行搜查,並作全程錄像,你可以監督我們執行工作,但不得阻撓。”執行人員表示。

  當執行人員搜查至主卧室時,王某某強行闖進卧室,聲稱自己要換衣服,讓搜查人員馬上離開,意圖阻止進一步搜查。經女警勸説無效後,王某某被法警強行帶離。

  經搜查,執行人員查獲現金3000餘元,2015年3月份8450元進帳單一份、銀行卡3張、千足金吊墜1個、玉墜1個、龍鳳珠寶吊墜1個等,被法院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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