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幼女被火銃打傷 現場為何出現火銃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9日下午,湖南衡陽祁東縣靈官鎮大同市村,4歲女童小西妹在玩耍時,被8歲玩伴用火銃打傷,醫生為其取出20多顆鋼珠後,體內尚殘留上百顆鋼珠。

  20日晚,家人將她轉至中南大學湘雅醫院進行治療。8月22日上午10點,瀟湘晨報記者來到胸外科ICU病房,看到小西妹的父母坐在走廊裏。目前,她的情況相對平穩。

  事發

  拿火銃嚇唬夥伴,卻突然開槍

  小西妹的父親常毅説,他一直在哈爾濱打工,這段時間,妻子周倩平恰好去了廣州。事發時,夫妻兩人都沒在女兒身邊。

幼女被火銃打傷 現場為何出現火銃

  常毅説,8月19日下午2點左右,女兒和幾個夥伴打算到村裏的一棟土房子裏玩,那是鄰居家的老房子。常毅瞭解到,孩子們想去土房子的二樓,鄰居家的8歲男孩不許他們上去,隨後,轉身上了二樓拿出一把火銃。

  “他可能是為了嚇唬其他幾個孩子。”常毅説,當時女兒站在最前面,突然“嘭”的一聲,瞬間女兒的身上就滿是鮮血。“6歲的侄子看到女兒受傷,就跑回家找大人。”周倩平説,當時她的母親正洗衣服,得知此事後趕過去看外孫女。隨後,小西妹被送到當地醫院。

  處理

  取出20多顆鋼珠,還剩上百顆

  常毅説,在祁東縣人民醫院簡單處理後,醫生建議轉至上級醫院。隨後,小西妹被轉至南華大學附二醫院,該院醫生建議轉至長沙。當時小西妹情況不穩定,醫生為其進行了長達4小時的手術。8月20日晚,小西妹被轉至中南大學湘雅醫院。

  “已經從女兒體內取出了20多顆鋼珠,還剩上百顆。”周倩平哭着説,現在已經花了20多萬元醫藥費,家人正在四處籌錢。

幼女被火銃打傷 現場為何出現火銃

  “我們沒報警,當地醫院報了警。”周倩平表示,現在沒心思處理這事,只希望孩子能儘快好起來。周倩平説,他們與男孩的爸媽平時關係比較好,男孩家的條件也不好,“他們説會負責,但也拿不出太多錢”。

  傷情

  主要做抗感染治療,預防併發症

  8月22日中午,中南大學湘雅醫院胸外科ICU護師黃斌介紹,女孩被火銃打傷,屬於火器傷,在當地醫院已經做了手術,取出20餘顆鋼珠,“孩子體內還殘留上百顆鋼珠”。

  黃斌説,小女孩主要傷到胸腔、腹腔、右手臂等位置,心臟、肝臟等器官表面也有鋼珠,當地醫院已經將部分鋼珠取出,並對器官進行了修補。“現在主要是做抗感染治療,預防併發症。”黃斌説,現在小女孩情況相對平穩,他們也正在對其進行治療,後期再做相關檢查,制訂治療方案。

  黃斌説,由於鋼珠會活動且比較小,貿然進行手術,傷害可能會更大。如果不影響臟器的話,有些鋼珠可以不用取。然而,現在還擔心鋼珠會引起破傷風,醫院正在做相關治療。

  和外公外婆一起住,主動做家務

  8月22日上午,周倩平在病房外翻看着女兒的照片。常毅則蹲在不遠處,不停地擦眼淚。“我見孩子還是在今年的4月,沒想到再見會這樣。”常毅頭埋在胳膊下,岳父怕他在外工作分心,開始還瞞着他。得知女兒受傷,他連夜從哈爾濱趕回來。

  “我媽一直很自責。”周倩平説,母親覺得是在自家出的事,沒看好孩子是自己的疏忽。小西妹外公周順山説,女兒和女婿在外工作,目前他們來照顧外孫女。

  “她每天都會準備冰水,讓我回家後喝。”周順山説,中午吃飯時,小西妹知道他做事很累,會主動幫他盛飯。田裏種了蔬菜,小西妹還會幫着收菜。

  周順山説,有時他和外孫女開玩笑,讓她到媽媽那去,她就説媽媽要工作,不能打擾媽媽。“媽媽上班很累,我要幫媽媽提包。”周倩平説,每次她回到家裏,女兒都會跑上前,對着她又親又抱,主動幫她提包。

  聲音

  公安機關應查明火銃來源

  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熊麒律師表示,火銃屬於槍支的一種,公民不能非法持有且私藏槍支。《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導致女孩受傷的火銃,應由公安機關查明來源,如存在非法制造、買賣、持有槍支等犯罪事實,將依法追究行為人責任。鑑於實施侵害的小男孩並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因此小男孩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其他構成相關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