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子跳江女子獲刑,離婚協議釀慘案!去年12月,攜子跳江事件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近日,法院宣判,小梁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二十多歲的小梁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有憨厚老實的丈夫和聰明活潑的兒子,有一份文員工作,這三口之家算是衣食無憂,過着平靜安穩的日子。然後這種幸福在去年底戛然而止,小梁帶着年僅3歲的兒子“自殺”,導致兒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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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曖昧短信導致離婚
2015年12月13日,小梁的丈夫偶然在妻子的手機中看到一條曖昧信息,丈夫隨後翻看聊天記錄,發現妻子與一名男子阿韋異常親密,頓時既憤怒又心痛。
想着自己每月工資全數上交,而妻子卻出軌背叛自己,小梁的丈夫越想越氣,假扮妻子將阿韋約到家中。在家門口,丈夫與阿韋兩人扭打在一起,糾纏了幾分鐘,丈夫反而被阿韋按着動彈不得,隨後阿韋離去。
丈夫回到家中,當面質問小梁,這才知道小梁和阿韋在2015年六七月份突破道德底線,發生關係,此後他們一直保持着秘密情人關係。
一份離婚協議引發命案
怒火中燒的丈夫向小梁提出離婚並要求自己撫養兒子,小梁苦苦哀求丈夫原諒自己,可丈夫不肯原諒,並連夜起草了離婚協議,第二天一早讓小梁簽字。小梁見丈夫態度堅決,終於在離婚協議上簽名,但不肯按手印,甚至拿起剪刀以死相逼。一想到自己做出此等醜事,走到與丈夫離婚的地步,不知該去如何面對父母與兒子,簽完離婚協議的小梁心如死灰。
2015年12月14日中午12時許,小梁帶着兒子去買零食,想到這可能是自己與兒子最後的相處時光,悲從心來,產生了帶上兒子一起跳江自殺的想法。
路人看到小梁投河自盡,馬上報警並找人施救,最後小梁母子被附近中學的保安和另外一名熱心路人救起。不幸的是,兒子當場死亡,還剩下一絲氣息的小梁被送入醫院搶救後生還。
2016年3月16日,白雲區檢察院對小梁提起公訴。3月30日,該案在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小梁情緒激動一直在哭,稱對不起兒子及家人,後悔萬分。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小梁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所幸的是,她丈夫事後原諒了她,希望她能早點回到身邊重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