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宅基地建房需滿足5個條件,否則不能申請

近日,有這樣的問題諮詢,農村四世同堂,三代單傳7口人,96年建的磚房2層4個房間不夠住,怎麼申請宅基地?和父母同住了三十年,孩子要出生了,住在一起比較擠,怎麼申請建房。

為此,我們蒐集並整理了相關的信息,如下

2020年,宅基地建房需滿足5個條件,否則不能申請

宅基地申請的流程:

宅基地申請需要滿足5個條件

1、村裏有空閒宅基地

隨着農村建房需求的增加,很多的農村地區都沒有多餘的宅基地了,很多的農民朋友申請了很多年都沒有申請下來,而且在宅基地沒有空缺的時候,是不允許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所以大家申請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況。

2、申請人為村集體成員且年滿18週歲

畢竟農村的土地是村集體資源,只允許在村集體流轉,也就是農村户口,同時也會在農村長期生活,不然宅基地的申請會很困難,當然,在農村有宅基地,在城裏也買房的人,只要是該村集體的成員就不用退出。

3、申請人滿足“一户一宅”要求

2019年9月,農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爐,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應嚴格按照批准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佔用宅基地。

4、申請人與四鄰沒有矛盾糾紛

在宅基地審批之前,還是要遵循周邊鄰里的意見,要沒有爭議和糾紛,不要等到房子建好了出現一堆的矛盾來解決,嚴重影響到此前村集體成員的利益。

5、符合村莊的規劃

以前蓋房子就是有錢就可以了,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現在農村一改“髒亂差”的形象,成為了美麗新農村,國家也加大了對農村房屋的審批規劃,宅基地的申請一定要在全村公示,並且要進行實地核查,不符合條件的是不能夠審批的。此外,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也是符合申請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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